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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反目,争房风波何时休?

倾诉人:小伟,男,23岁

整 理:敏静

“5年前,我父亲婚内出轨的行为就闹得沸沸扬扬,可母亲一直没有狠下心结束这段畸形的婚姻。如今,父亲依然没有回归家庭的想法,母亲也渐渐明白自己无力改变现实,所以,她打算与父亲彻底划清界限,二人却因财产问题而纠缠不清,母亲便让我出面解决。虽然痛恨父亲的不齿行径,但我也不想和他撕破脸皮,更不愿伤害母亲。”23岁的小伟今年刚刚大学毕业,正打算步入社会开始全新的生活,父母的婚姻问题让他伤透了脑筋。为此,小伟彻夜难眠、寝食难安,便于7月25日拨通了牡丹晚报心语热线……

父母不和,为我勉强维系“完整”的家庭

在我的印象中,父母一直喜欢吵架,父亲脾气倔强,母亲喜欢唠叨,他们发生争执时谁也不认输。 记得有一次父母吵架,父亲摔碎了桌上的杯子,母亲顺势捡起玻璃碴想要自杀。父亲为了夺过母亲手中的“凶器”,被划破双手,鲜血直流。我害怕极了,哭着替父亲求情,可母亲依旧不依不饶。父亲无奈,双膝跪地给母亲磕头,母亲才不再作声,这场大战就此结束。此后,父母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 我上初中时,父母就已经分房住了,虽然表面和谐,但疏于交流,彼此的心结也无法纾解。那时,母亲也想过离婚,可是,我还没有长大成人,母亲不想让我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所以,她始终没有开口。

协议离婚,母亲要求父亲净身出户

5年前,我还在上高三,父亲婚内出轨的事情已经在整个家族中传开了,我是最后一个得到消息的人。我不止一次劝说父亲,希望他能重新回归家庭,但是,父亲并没有答应我的请求。 我考上大学之后,父亲就从家里搬了出去。按理说,婚姻走到了这一步,他们应该离婚及时止损,但是,母亲不甘心,为了赌气,也为了不让父亲顺心,她始终不肯去民政局,父亲也从未回过家。 今年我大学毕业了,母亲也已年过五旬,亲朋好友都来劝说,希望她也能放下仇恨重新开始生活;即便不再组建家庭,和儿子一起生活也会老有所养。母亲最终也同意离婚,但她要求父亲净身出户。 父母共有两套商品房,一套108平方米,一套86平方米,大房子目前我和母亲一起居住,另一套由母亲租赁。存款方面,两人存在争议:母亲说,当初父亲离开家时带走了近5万元的存款,父亲却始终不承认。 协商离婚时,父亲要求分配一套住房,其余东西一概不要,而母亲认为父亲婚内出轨,不仅不应该分到房产,还应该拿回当初带走的存款。就此事,两人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房产分割,父母意见不合我左右为难

后来,母亲提出,5万元存款不再追究,但他们两人均放弃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子转移到我的名下。这个提议遭到了父亲的强烈反对,他认为两套房屋全部是自己出资购买,均在自己的名下,母亲无权处置或分配。如果想和平分手,唯一的选择就是每人分配一套房屋。 因为分房,父母多次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母亲身心俱疲,只好让我出面替她解决。按照母亲的想法,这两套房屋应该全部赠给我,由我给他们养老送终;我也曾向父亲表态,无论他们夫妻关系如何,我都会负责父亲的养老问题,可他始终不同意。 房子毕竟是父母的财产,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因为房子的事情让父母再次发生争执。所以,我提出放弃父亲那套住房,可母亲说我不孝,她更不愿接受的是我们家的房产落到“小三”的手里,便给我施加压力,让我必须把房产争过来。如今,我陷入两难的境地。 按照我国的法律,如果一方婚内出轨,在财产分配方面是否也会受到限制呢?懂法的你们请告诉我,我母亲的要求合理吗?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律师视点

婚内出轨,就需要净身出户吗?

□韩光玲

有了爱情,两个人可以携手走上婚姻的红地毯;步入“围城”后,爱情成过眼云烟,因为担心分割财产,他们就在无爱的泥潭里痛苦挣扎,甚至因为财富之争把精神蹂躏得血肉模糊,留给彼此的只有分割财产时的“刀光剑影”。此时,他们伤害的已不单单是彼此,还有无辜的孩子,在两个人因爱生恨的战争中心力交瘁! 小伟的父母均属于那种不懂得为爱妥协的人,他们都认为是对方的过错才让今天的生活痛苦不堪。单从分割财产时谁都不懂得退让的局面,就可以推测出他们为何让爱情消失殆尽!也许是他们的个性都太鲜明,每个人的立场都是那样的坚不可摧,可婚姻中是不适合各自为政的,只有那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夫妻,感情生活才会日益丰盈。 小伟的父亲已让爱情走上不归路,他的婚内出轨,违背了《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义务的规定。同时,若小伟的父亲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话,小伟的母亲可以向公安局提出控告,因为小伟的父亲违背了我国婚姻中的一夫一妻制,可以追究他和第三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即便小伟的父亲没有和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但他和第三者保持着如此持续稳定的居住生活,小伟的母亲离婚时完全可以向他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之诉;再加上小伟的父亲是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分割比例可以倾向无过错方——小伟母亲,但她无权提出让丈夫净身出户的要求。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是平均分割;若一方出轨,可以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多分些,让出轨者净身出户是行不通的。至于双方离婚后所得的财产今后如何处理,那是各自的权利,他们都无权干涉对方。所以,小伟母亲提出让儿子必须把所有的财产都据为己有,是不现实的,他不是无力占有,而是无权占有,除非父母双方在离婚时都愿意赠给孩子。若一方不同意,愿意的一方,可以把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赠给孩子,属于对方的则无权做出决定! 两人已走到今天这一步,小伟的父亲在婚内无爱时,在“围城”外找到爱情的落脚地,而小伟的母亲为了给孩子表面上一个完整的家,却让自己承受着丈夫有家不归的痛苦。若是小伟的父亲有经济实力,把房产赠给孩子或者“净身出户”又何妨!毕竟,你的妻子为这个家,为了孩子,封锁了自己的情感世界!你在财产上做出些牺牲也在情理之中。若你的妻子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你和第三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那时的你可是得不偿失啊!若是小伟的父亲经济能力实在有限,把小房子分给他,让他有一个安身之所,也符合情理。 婚姻纠纷,最好先“用情”解决。在情与法冲突时,只好把法律作为化解矛盾的杠杆,达到解决纷争的目的。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道司法屏障,若能在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情况下,化干戈为玉帛,那就在两人因爱情流失而分手时,给彼此保留一份曾经的美好,同时保护好你们的孩子对未来美好爱情的渴望,也不枉彼此曾相爱一场! (作者系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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