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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打伤不赔偿,法官介入解难题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巨野的王某某与冯某某、袁某某、徐某某因摊位问题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王某某被打伤并患创伤后应激障碍入院治疗。事后,三位打人者拒绝赔偿,王某某家人向法院求助,经法官调解,王某某拿到应得的赔偿。

据悉,王某某与冯某某、袁某某、徐某某因摊位问题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王某某被打伤并患创伤后应激障碍,曾先后入住巨野县人民医院、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进行治疗。王某某及其家人不堪长期治疗的压力,遂将冯某某、袁某某、徐某某三人诉至巨野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做出判决,判令三被告赔偿王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9845元,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完毕。但判决生效后,三被告迟迟不履行义务,原告无奈之下来到巨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陶可生受理后,多次与三名被执行人联系,对其释法析理、讲清利害,加之三位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项权益受限。最终迫于法律威力的震慑,三位被执行人将赔偿款履行完毕。事后,当事人王某某及其家人为表感谢,特地将锦旗送来,感谢法院执行为其解了难题。

近年来,巨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重拳出击,坚决走实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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