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01月0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我市首批小额担保贷款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见成效

首批享受者已实现稳定就业 14.5万元贷款全部按期归还
本报讯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46名下岗失业人员获得小额担保贷款,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目前,我市首批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15名受益者已实现稳定就业,并将14.5万元贷款全部按期归还。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协调财政、银行等部门,2005年11月29日与市财政局、牡丹区农村信用社签订了小额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于2005年12月21日对符合条件的15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14.5万元贷款,贷款期限2年。如今,首批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15名下岗失业人员,在实现自己就业的同时,还带动就业46人。劳动保障部门还积极协调做好担保基金列支工作,不断加大担保基金列支数额,共列支担保基金105万元,陆续为146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帮助他们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张红艳潘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