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02月2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规范办学行为“红线”碰不得

牡丹区一学校提前开学受罚
本报讯 日前,牡丹区教育局作出处理决定,对私立胜利小学违规提前开学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学校一年内的评先资格,并责令学校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解聘。
   经查实,胜利小学于2月18日(统一开学时间为2月25日,农历正月十九)即组织六年级学生到校上课,违反市及牡丹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
   牡丹区教育局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对这类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今后凡再发生延长学生在校时间,节假日、双休日乱办班等加重学生负担的学校和个人,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国办中小学校长严重警告、就地免职的处分,私立中小学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给予有关教师取消一切荣誉称号、职称并下岗待聘一年的处分。 (武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