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10月2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B1]

如 何 实 现 老 有 所 养

——对我市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目前,我市老年人口总数居山东省第二位,占全市总人口的14.07%,并且每年以3.3%以上的速度递增。其中农村老年人口104万人。近几年来,我市从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问题出发,努力夯实农村老龄工作基础,农村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农村养老保障现状
   我市作为农村大市,农业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5%以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将其列入市政府“十大民心工程”,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补贴的原则,逐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目前,全市所有县区的162个乡镇6000多个行政村均开展了农保工作。
   调查显示,在“理想养老模式”方面 ,72.5%的老年人把“家庭养老”作为首选养老模式。在农村推广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是现阶段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解决家庭赡养中存在的问题、发挥家庭养老功能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市老龄办广泛开展了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和兑现工作,印制规范性的家庭赡养协议书3万多册。
   农村敬老院建设有了新进步。全市共建设乡镇敬老院157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8万人,集中供养率70%以上。农村低保老年人生活水平有了新提高。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700元提高到800元,人均年补差到达300元。目前,全市参加新农合老年人数98万人,占农村老年人比例95%。
   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强。尽管全市各级各方面条件都很困难,但都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建设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全市共建市级老年文体活动场所10处,县级330处。有老年文体活动场所的乡镇150个,社区176个,村4594个。市老年文化团体10个,县级老年文化团体48个。
   由于经济发展条件的制约,我市在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也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和矛盾。
   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服务等问题日益突出。从总体上看,在广大农村还未建成社会保障制度。据调查,通过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救助方式保障基本生活的老年人比例很小,90%的老年人无法通过社会养老渠道获得基本生活保障。部分农村老年人口的贫困问题还比较突出。
   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当前,多数农村老年人沿用几千年来世代相传的儿女家庭养老模式。但随着社会变革给新旧两代人在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等方面造成的代际隔阂,加之家庭日趋小型化、空巢老人家庭增多和农村土地养老功能弱化等原因,传统的家庭养老关系已经开始松动,“重小轻老”现象普遍。
   农村老龄服务发展相对滞后。尽管各级政府出台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但个 别部门在政策执行方面不到位,部分政策不能顺利落实。同时,我市养老服务业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尚在起步阶段,还在规模、档次、服务质量和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应采取哪些措施
  近年来,我市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对老龄工作始终做到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舍得在老龄事业上投入。尽管菏泽经济比较落后,但各级在老龄事业上都舍得投入。“五保”老人的财政供养、特困老人的救助、老年设施建设等资金,财政都做到了优先保障、重点保障,在现有财力下尽可能多投入。据统计,仅“十一五”以来,全市用于老年人社会保障、救助和老年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总计1.47亿元。
   注重老年法规政策宣传。在市区和县乡驻地显要位置制作大型永久性宣传牌和宣传标语,在部分村居老工委周围形成老年法宣传一条街、一面墙,在多数老年活动室内印制了“一法一条例”文件摘要。连续开展了四届“菏泽市十大孝星”和首届“菏泽市十佳老人”评选表彰活动,先后有两人被评为省十大孝星。在全省率先开通了菏泽老龄网,并在网站上开辟“老年法规政策”专栏。编辑出版了含有“一法一条例”内容的敬老图书1万多册,免费发放到各级机关、学校及农村老年活动室。广泛开展 “一法一条例”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
  如何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承担起责任,应把农民养老作为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抓好。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切实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使广大农村老年人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切实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养老补贴、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五位一体”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处于劳动年龄的农民树立新的养老观念,不断增强积累和自我保障意识,树立早期投入、自我供养的新理念,在未老之前就为将来的养老生活打下身体基础和经济基础。
   突出发挥家庭养老功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家庭仍然是解决农民养老的主要依托和供养来源。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营造敬老、养老的社会环境,积极发挥孝道在调节家庭关系、实现代际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家庭养老遇到的矛盾和困难,要在全国农村大力推广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做法,把家庭养老提高到新的水平。
   加强农村敬老文化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敬老道德教育,要针对农村特点搞好老龄宣传教育一条街、一面墙、孝心榜等户外老龄宣传物建设。要继续开展尊老敬老模范个人和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张正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