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年02月0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我市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政策

准入门槛降低受益人群增加
本 报 讯(通讯员 李秀军 记 者 张啸)2月3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今年对我市廉租住房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廉租住房保障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
   据了解,这次调整将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由低保无房家庭扩大到低收入无房家庭,城区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收入标准为低保家庭或年收 入 低 于17371元的家庭,补贴标准低保家庭为每平方米3元,低收入家庭为每 平 方 米 2元。调整后,三口以下家庭(含三口)保障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四口以上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的准入条件为: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当地常住城镇户口,申请家庭年收入低于17371元,申请家庭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