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年02月1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我市深入开展“保民生、促就业”系列活动
努力实现全年城镇就业9万人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
本报讯 (通讯员宗国 潘涓记者张红艳)市政府确定今年在全市开展 “保民生、促就业”系列活动,采取多项措施,努力实现全年城镇就业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的目标。
加快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围绕建设“四大基地一大产业”,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在讲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同时,兼顾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把招商引资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引导招商引资项目尽可能多地吸纳就业。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加快各类开发区和经济园区建设,带动全市劳动力就业。
发展民营经济吸纳就业。把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作为吸纳就业的主要载体,进一步简化非公有制企业审批程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放宽准入限制。建立广泛的融资渠道,完善民营企业劳动管理,扶持发展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及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逐步形成以安置就业为主的企业群。鼓励社会各界兴办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培训、信息、融资等各类服务机构,促进服务业发展。
引导用工企业稳定就业。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进一步加大企业结构调整力度,拉长产业链,对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实行减薪不减员,轮岗不下岗,保证职工基本生活。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进行政策和资金扶持,有条件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鼓励自主创业拓展就业。积极鼓励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自主创业,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资金扶持,提高创业积极性和能力。建立投资少、见效快的创业项目资源库,及时向创业者提供,并搞好开业指导等跟踪服务。利用返乡农民工学到的技术和带回的资金,创办企业。对成功创业的,按创造的就业岗位给予一定补贴。
搞好“东西结合”转移就业。摸清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就业培训需求,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广泛搜集信息,巩固和扩大“西输东接”、“南下北上”推介劳务的成果,积极开发新的劳务基地,大力推进跨地区劳务协作和有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
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整合培训资源,建立起布局合理、适应市场需求、覆盖市县乡的培训网络,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的培训机制。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根据重点行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向式培训。全年完成技能培训6万人。
落实优惠政策扶持就业。凡是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给予现行税收优惠。对灵活就业人员和招用就业困难群体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补贴。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培训费减免,对困难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动员社会各界帮助就业。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等困难群体,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免费培训等扶持政策,帮助实现就业再就业。对“城乡双零家庭”,实行动态消零。发挥社区平台作用,实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就业制度。教育、医疗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尽可能多地提供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
加快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围绕建设“四大基地一大产业”,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在讲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同时,兼顾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把招商引资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引导招商引资项目尽可能多地吸纳就业。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加快各类开发区和经济园区建设,带动全市劳动力就业。
发展民营经济吸纳就业。把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作为吸纳就业的主要载体,进一步简化非公有制企业审批程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放宽准入限制。建立广泛的融资渠道,完善民营企业劳动管理,扶持发展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及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逐步形成以安置就业为主的企业群。鼓励社会各界兴办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培训、信息、融资等各类服务机构,促进服务业发展。
引导用工企业稳定就业。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进一步加大企业结构调整力度,拉长产业链,对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实行减薪不减员,轮岗不下岗,保证职工基本生活。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进行政策和资金扶持,有条件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鼓励自主创业拓展就业。积极鼓励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自主创业,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资金扶持,提高创业积极性和能力。建立投资少、见效快的创业项目资源库,及时向创业者提供,并搞好开业指导等跟踪服务。利用返乡农民工学到的技术和带回的资金,创办企业。对成功创业的,按创造的就业岗位给予一定补贴。
搞好“东西结合”转移就业。摸清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就业培训需求,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广泛搜集信息,巩固和扩大“西输东接”、“南下北上”推介劳务的成果,积极开发新的劳务基地,大力推进跨地区劳务协作和有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
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整合培训资源,建立起布局合理、适应市场需求、覆盖市县乡的培训网络,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的培训机制。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根据重点行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向式培训。全年完成技能培训6万人。
落实优惠政策扶持就业。凡是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给予现行税收优惠。对灵活就业人员和招用就业困难群体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补贴。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培训费减免,对困难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动员社会各界帮助就业。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等困难群体,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免费培训等扶持政策,帮助实现就业再就业。对“城乡双零家庭”,实行动态消零。发挥社区平台作用,实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就业制度。教育、医疗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尽可能多地提供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