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年02月2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山东:超速50%以上将吊销驾驶证

新华社济南2月19日专电 (记者 赵仁伟)记者从山东省交警总队获悉,自2月20日起至3月31日,山东交警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超速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吊销其驾驶证。
   据了解,为全力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在集中整治期间,山东各交警支队将不少于五分之三的民警、交警大队将不少于五分之四的民警投放路面;高速公路按每两公里不低于1人的比例,上路开展工作。
   此次集中整治以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对醉酒驾驶人将依法拘留;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交通违法满12分的,依法要求驾驶人参加学习;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强行超车会车、随意停车、调头等突出违法行为,一律进行重点查纠。
   此外,山东省还将对双向4车道以上的道路分期分批逐步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正面相撞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