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年02月2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昆明出台新规为新闻单位舆论监督“撑腰”
新华社昆明2月19日电 (记者 李 倩)云南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工作落实的决定》日前获得通过,其中专门规定新闻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情况的舆论监督,对有错不纠、拒不接受监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和监督重点,强调要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督力度,杜绝行政机关执法不力、执法不规范以及越权执法、滥施处罚的现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决定》还要求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加强经常性检查,自觉纠正违法问题,并将执法责任制的考核纳入目标管理。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的监督检查,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督促整改。
该《决定》专门强调,新闻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情况的舆论监督,对有错不纠、拒不接受监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业内人士认为,媒体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也是群众行使知情权的重要平台,但以往在进行批评性或问题性采访时,或多或少会受到一些干扰和拒绝。如今这个《决定》从法律的角度保障了新闻媒体的正常采访,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将真正发挥,而通过新闻舆论的监督,政府行政执法将更加公开、透明、到位、有效。
《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和监督重点,强调要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督力度,杜绝行政机关执法不力、执法不规范以及越权执法、滥施处罚的现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决定》还要求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加强经常性检查,自觉纠正违法问题,并将执法责任制的考核纳入目标管理。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的监督检查,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督促整改。
该《决定》专门强调,新闻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情况的舆论监督,对有错不纠、拒不接受监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业内人士认为,媒体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也是群众行使知情权的重要平台,但以往在进行批评性或问题性采访时,或多或少会受到一些干扰和拒绝。如今这个《决定》从法律的角度保障了新闻媒体的正常采访,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将真正发挥,而通过新闻舆论的监督,政府行政执法将更加公开、透明、到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