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年01月1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成武法院涉农案件“三优一访”惠及民生
成武讯 (通讯员 田源)2009年以来,成武法院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假农资坑农害农、农村土地承包、农民工讨薪等涉农案件,坚持做到 “三优一访”,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优”即对涉农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成武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司法便民二十条》,凡涉农案件起诉到法院,能立案的当即立案,需先予执行的依法先予执行,能尽快审理的在最短期限内审结,能执结的想方设法执行到位。对一些较典型、影响大、有教育意义案件,坚持就地开庭,强化教育效果。对家庭确有困难的,诉讼费能缓则缓、能免则免,保证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一访”即在案件审结、执结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回访。采取走访当事人,与当事人所在村村干部、左邻右舍座谈的方法,全面了解案后情况,力争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优”即对涉农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成武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司法便民二十条》,凡涉农案件起诉到法院,能立案的当即立案,需先予执行的依法先予执行,能尽快审理的在最短期限内审结,能执结的想方设法执行到位。对一些较典型、影响大、有教育意义案件,坚持就地开庭,强化教育效果。对家庭确有困难的,诉讼费能缓则缓、能免则免,保证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一访”即在案件审结、执结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回访。采取走访当事人,与当事人所在村村干部、左邻右舍座谈的方法,全面了解案后情况,力争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