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年02月2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B3]
财政部:45项财政专项支出须公开
涉及社保、教育、医疗、农业等中央财政补助项目
15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分级公开财政专项支出。对于分配到人(户)的财政专项支出,将详细公开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重点公开涉及民生的财政支出
此次财政部定义的 “基层财政专项支出”主要包括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专项资金预算以及使用的透明度应逐步提高,需要中央和地方财政同时公开。《意见》明确强调,“基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 ‘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
《南方都市报》
此次财政部定义的 “基层财政专项支出”主要包括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专项资金预算以及使用的透明度应逐步提高,需要中央和地方财政同时公开。《意见》明确强调,“基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 ‘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