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年05月2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为在公共场所禁烟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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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
本报讯(记者 马琳)5月25日,菏泽市全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启动仪式在市立医院举行,市卫生局长与各县区卫生局和局属单位签订了戒烟责任书,来自全市卫生系统的代表在 “拒绝烟草,卫生先行”的条幅上签字,为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做表率。
自2011年1月起,我国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为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我省转发了 《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2011年实现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为此,市卫生局、市爱卫办联合下发了 《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2011年底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
为确保实现这一目标,控烟工作已经列入今年全市医改重点工作安排。全市卫生系统将紧紧围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有领导组织、有奖惩制度、有控烟标识、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有控烟宣传、有劝阻吸烟、有帮助职工戒烟服务、有控烟知识培训、有戒烟门诊、无单位内部销售香烟等 “九有一无”10条标准,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做好无烟卫生系统创建工作。
自2011年1月起,我国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为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我省转发了 《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2011年实现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为此,市卫生局、市爱卫办联合下发了 《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2011年底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
为确保实现这一目标,控烟工作已经列入今年全市医改重点工作安排。全市卫生系统将紧紧围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有领导组织、有奖惩制度、有控烟标识、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有控烟宣传、有劝阻吸烟、有帮助职工戒烟服务、有控烟知识培训、有戒烟门诊、无单位内部销售香烟等 “九有一无”10条标准,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做好无烟卫生系统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