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年06月1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B3]

新闻速读

下岗女工杜女士到南京市中央门一银行,要把存折上仅有的3000元全部取出,结果银行给了3万元。她到别处购物付款时才发现银行多给钱,担心会出问题。然而,几次到银行还款都被拒之门外,最后有警察陪同也无济于事。面对赶到的记者,杜女士表示:“我是真的没有想到退还现金还这么难!”
   按有些国家的惯例,这错出的钱就归储户所有了。可是储户没这么干,而是三次找到银行退钱,而银行几次把来退钱的储户赶出门外,即便有警察相陪也死死“不认”。这就是一些银行常遭诟病的一贯霸道作风,自恃“银行不差钱”,有霸王条款支撑,直到最后错了,也只是轻描淡写的一个口头道歉。
   银行就是这么牛。少给钱,“离柜不认”;多给钱,是储户不当得利,可能面临刑罚。也正因为晓得银行的厉害,哪怕有储户一时侥幸或一念之差欲行 “闷包”,事后也会马上反省,“改邪归正”,他们怕成为第N个 “许霆”。遗憾的是,法律没有对过错方并且引发储户过错的银行追究法律责任,银行只要把账做平就心安理得了,就可以不认错、不道歉了。
  《生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