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年08月1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没钱上网偷车卖 网吧上网被抓捕

本报讯 (记者 张 啸)没钱上网咋办?菏泽开发区岳程办事处的男青年杨某喜好上网,但收入却不高,为了筹集上网费用,他竟然想到了偷。从去年秋天开始,陆续盗窃了3辆摩托车,涉案价值万余元。
   2010年12月16日15时许,市民刘先生骑着自己新买了一个多月的摩托车到丹阳菜市场买菜,走到一个肉摊前时,他去买排骨,就把车停在了距离摊位4、5米的地方。感觉自己很快就会回来,离摊子又不远,刘先生连车钥匙都没拔。然而,当他买完排骨去骑自己的摩托车时,却惊讶地发现摩托车被一名男青年骑着向南跑去,他急忙去追,但没追上,遂到菏泽开发区公安分局丹阳派出所报案。今年1月14日,刘先生路经双河立交桥时,在立交桥西侧一家摩托修理门市内停放着一辆摩托车,与自己被盗的摩托车十分相像,走到跟前查看车牌后,他确认就是自己的摩托车。于是,刘先生立即报警。
   民警将摩托车修理门市老板郭某带回派出所询问,郭某告诉民警,摩托车是去年12月份从一个名叫杨某的男青年手中,以3600元的价格购买的,并向警方出示了购买摩托车时签的协议。原来,去年12月18日,杨某骑着摩托车来到郭某的门市,称自己急需用钱,要将摩托车以4000元的价格抵押给他。经过商讨,两人以3600元的价格成交。因为刘先生摩托车的手续等都在车上,杨某称可以将手续一起转交。为此,郭某要求和杨某签订转让协议。杨某答应,并在协议上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一个手机号。
   然而,当民警拨打杨某留下的手机号时,却发现手机号为空号。而民警根据其身份证信息到其家中调查时,却发现杨某不在家中。通过多方调查,民警发现杨某比较喜欢上网,遂在各网吧进行布控。8月5日,民警得到消息,杨某在一网吧出现,立即赶往该网吧,将杨某当场抓获。
   杨某今年24岁,几年前开始跟亲戚打工,每天能挣几十元钱,但工资都是在年底一起支付。而他平时爱好上网,又要为网游充值,花费比较多。他没钱的时候就向亲戚要,但亲戚每次给他的钱并不多,远不能供应他上网。2010年9月份一天凌晨,他从一网吧出来后,看到门口一辆摩托车没有上锁,便趁周围没人将车推走。后来,通过QQ联系到买家,以2400元的价格售出,其中1000元被他用来充值网游,其他的被挥霍。有了这次成功的经历,他先后又盗窃了两辆摩托车变卖。
   目前,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