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05月2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廉政建设一巾帼
——记牡丹区纪委常委董朝华
董朝华是现任牡丹区纪委常委,是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女纪检干部。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7年来,善于创新,敢于秉公执纪,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凡业绩。
无私者无畏
17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让她铸就了忠诚于党的政治立场,不接受“潜规则”,不屈服于压力,不畏惧恐吓,敢于担当。
2009年,她带领审计、财政、农业、教育等职能部门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行清理。此项工作涉及人员多,牵涉面广,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负面影响。期间,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者、打招呼者、利诱恐吓者,她冷静以对,坚守原则。在一次对某乡镇中学债务报表资料审查中,涉及此项目建设的包工头恶意阻扰,带领人员围攻工作组,并扬言:“如果不按我们的意愿认定,一个也别想走出这个村。”面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抗法,她挺身而出:“我是组长,有什么问题冲我来。”威胁不成的包工头只好带着人员悻悻地离去。在她的坚守下,工作组顶住了压力,反复审核每一份材料,不认定一分一厘的虚假债务申报,仅此一例,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在清理涉及全区164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8000余套公有住房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蛮不讲理的人员,但她始终保持克制,反复讲解政策,最终取得了清理涉及913人多占公房926套的骄人成绩。“胜人者力,自胜者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她用信念和勇气一次又一次印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无私无畏。
有知者有智
纪检工作随着时代变化也要求纪检干部要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思路、方法,公车管理是大家公认的老大难问题,但是,董朝华大胆创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牡丹区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台账,对全区公务用车统一编号,统一配发“公务用车”牌证专用标识,实行“挂牌报销”制度。单位报销车辆费用时,必须在发票上写清车辆编号和车牌号,否则,会计工作站不得报销一切费用。实行车辆政府采购回复单制度,要求区政府采购办严格按照规定的限额和标准进行政府采购,并将采购结果书面反馈区纪委,经核查无超标、超限购置行为后,再将车辆牌照安置手续交购车单位办理。通过创新以上制度,堵塞了公车报销的漏洞,杜绝了超编配车,每年节约财政资金600多万元。
为“大家”而舍“小家”
董朝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7年来,就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写进了自己的生命。作为女性,她的身份是多重的,作为女儿,她有孝敬父母的责任;作为妈妈,她有养育孩子的义务;作为妻子,有和丈夫同舟共济的责任;作为一名纪检监察系统的卫士,她更认为自己有为人民撑起一片蓝天的职责。2010年6月,时值她带领相关部门的同志对国家惠农资金进行专项检查之际,当军人的丈夫却调往济宁工作,刚刚团圆的夫妻又两地分居;70多岁的老父亲突发脑梗住院2个多月,因为任务繁重,她仅仅是去医院看望过父亲几次,但没有完整地陪护躺在病床上的父亲一天。父亲一句话:“我知道你们的工作性质,忙好工作事大。”令她泪流满面。对于女儿,她同样充满了愧意。2006年以来,她没有陪护女儿做过一次作业,没有给女儿做过一顿午饭,尤其是在几个大项任务期间,她常常加班至凌晨不回家,多少个深夜,女儿在梦中醒来,面对空旷的四壁,哭着央求她回家陪伴,她却总是握着电话安慰女儿:“妈妈工作完了就回家陪你。”内心的愧疚令她潸然泪下,让和她一起工作的同志为之动容。
选择与拒绝是人生的两大命题,她拒绝的是利诱安逸,选择的是正义奉献,董朝华17年如一日,用一颗对党的纪检监察事业无限忠诚之心诠释了新时期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风范。董朝华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1999年被授予“区文明公仆”荣誉称号,2005年、2008年先后两次被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06年被山东省妇联表彰为 “省三八红旗手”、并当选 “山东省十佳好军嫂”,2009年2月,被区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
记者 李玮
无私者无畏
17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让她铸就了忠诚于党的政治立场,不接受“潜规则”,不屈服于压力,不畏惧恐吓,敢于担当。
2009年,她带领审计、财政、农业、教育等职能部门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行清理。此项工作涉及人员多,牵涉面广,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负面影响。期间,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者、打招呼者、利诱恐吓者,她冷静以对,坚守原则。在一次对某乡镇中学债务报表资料审查中,涉及此项目建设的包工头恶意阻扰,带领人员围攻工作组,并扬言:“如果不按我们的意愿认定,一个也别想走出这个村。”面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抗法,她挺身而出:“我是组长,有什么问题冲我来。”威胁不成的包工头只好带着人员悻悻地离去。在她的坚守下,工作组顶住了压力,反复审核每一份材料,不认定一分一厘的虚假债务申报,仅此一例,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在清理涉及全区164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8000余套公有住房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蛮不讲理的人员,但她始终保持克制,反复讲解政策,最终取得了清理涉及913人多占公房926套的骄人成绩。“胜人者力,自胜者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她用信念和勇气一次又一次印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无私无畏。
有知者有智
纪检工作随着时代变化也要求纪检干部要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思路、方法,公车管理是大家公认的老大难问题,但是,董朝华大胆创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牡丹区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台账,对全区公务用车统一编号,统一配发“公务用车”牌证专用标识,实行“挂牌报销”制度。单位报销车辆费用时,必须在发票上写清车辆编号和车牌号,否则,会计工作站不得报销一切费用。实行车辆政府采购回复单制度,要求区政府采购办严格按照规定的限额和标准进行政府采购,并将采购结果书面反馈区纪委,经核查无超标、超限购置行为后,再将车辆牌照安置手续交购车单位办理。通过创新以上制度,堵塞了公车报销的漏洞,杜绝了超编配车,每年节约财政资金600多万元。
为“大家”而舍“小家”
董朝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7年来,就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写进了自己的生命。作为女性,她的身份是多重的,作为女儿,她有孝敬父母的责任;作为妈妈,她有养育孩子的义务;作为妻子,有和丈夫同舟共济的责任;作为一名纪检监察系统的卫士,她更认为自己有为人民撑起一片蓝天的职责。2010年6月,时值她带领相关部门的同志对国家惠农资金进行专项检查之际,当军人的丈夫却调往济宁工作,刚刚团圆的夫妻又两地分居;70多岁的老父亲突发脑梗住院2个多月,因为任务繁重,她仅仅是去医院看望过父亲几次,但没有完整地陪护躺在病床上的父亲一天。父亲一句话:“我知道你们的工作性质,忙好工作事大。”令她泪流满面。对于女儿,她同样充满了愧意。2006年以来,她没有陪护女儿做过一次作业,没有给女儿做过一顿午饭,尤其是在几个大项任务期间,她常常加班至凌晨不回家,多少个深夜,女儿在梦中醒来,面对空旷的四壁,哭着央求她回家陪伴,她却总是握着电话安慰女儿:“妈妈工作完了就回家陪你。”内心的愧疚令她潸然泪下,让和她一起工作的同志为之动容。
选择与拒绝是人生的两大命题,她拒绝的是利诱安逸,选择的是正义奉献,董朝华17年如一日,用一颗对党的纪检监察事业无限忠诚之心诠释了新时期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风范。董朝华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1999年被授予“区文明公仆”荣誉称号,2005年、2008年先后两次被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06年被山东省妇联表彰为 “省三八红旗手”、并当选 “山东省十佳好军嫂”,2009年2月,被区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
记者 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