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06月1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刷卡透支不归还 涉嫌犯罪后悔迟

本报讯 (记 者 王 燕)6月4日,东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刘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了解,2011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借用其朋友甄某的某银行信用卡后,刷卡消费,拖欠本息共计18072.65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要某拒不还款,逾期超过三个月。经过缜密侦察证实,刘某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012年5月30日,东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信用卡诈骗案展开侦查。6月4日,迫于警方压力,犯罪嫌疑人刘某将上述透支款本息还清后,主动到东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刘某信用卡诈骗案已被移交到东明县检察院,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