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12月0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规范市场秩序 服务高地建设

——市工商局范业赞局长做客市长热线解读居民关注热点
本报记者 阎世存彭娟李红艳
   12月4日上午,市工商局范业赞局长、李春樵副局长应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的邀请,做客市长热线,解读居民关注热点。范局长、李局长在与居民2个小时的互动中,回答了记者与居民提出的“热点问题”达60余个。范局长还欣然接受了市电视台、菏泽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以做好服务发展的文章、做好执法监管的文章、做好保民生、促稳定的文章、做好班子和队伍建设的文章、做好基础保障的文章为题解读了工商部门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市工商局参加做客的人员还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朱建政、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唐亮、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王盘、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王荣华、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李英民、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兼外资科科长赵德臣、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牛建峰。
   互动一开始,市工商局负责人向记者和居民先介绍了市工商局的工作职责与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市工商局是政府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综合职能部门,垂管8个县局,2个分局,辖141个基层工商所。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查处违反登记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负责查处假冒伪劣、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负责合同纠纷行政调解和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监管拍卖活动;负责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管,开展广告行政执法;负责商标管理和商标行政执法,组织推荐中国驰名商标和山东省著名商标等。
   今年,我市工商系统在服务高地建设、商标战略实施、食品监管、群众工作、典型宣传等方面,10余次赢得市委赵润田书记、市政府孙爱军市长、李法洪副市长和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省工商局局长牛启忠等上级领导的批示表扬。尤其是在优化政风行风方面,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充分借助“行风热线”和“市长热线”,及时查处和通报了系统内不依法行政、粗暴执法等问题。市县区工商局、基层工商所广泛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加强对工商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全面推行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严格防范职业风险,制定并严格执行了《菏泽工商系统“八项禁令”》,促进了政风行风的持续好转,涌现出了“雷锋式工商干部”侯玉林等享誉全国的先进典型,《光明日报》、《中国工商报》等媒体作了重点报道。
   紧接着,回答记者与居民提出的一些问题。
   居民:公司年度检验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工商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在这里要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一定要按时参加年检,以免影响到您的正常经营。企业应当按时办理年度年检手续,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如逾期未年检或验照,应当予以处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居民:对无照经营行为工商局如何处罚?
   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市工商局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下的企业,登记监管权限下放到各县区局,这项措施有什么好处?
   工商局:为更好地提升企业登记监管效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我局出台政策,对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私营企业及分支机构、内资企业登记的部分分支机构下放到所在县区登记监管。下放企业登记监管权,一是有利于企业就地办理手续,节约成本;二是有利于工商监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有利于上级工商机关拿出更多的时间,研究政策,指导下级工作。
   居民:李局长,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李局长: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居民: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提交哪些材料?
   工商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法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7)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8)住所使用证明;(9)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10)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您需要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我们工商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而且不收取费用。
   居民:办理有限公司的具体收费标准是什么?
   工商局:企业设立登记费:注册资本总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一亿元的部分不再收取;企业变更登记费:100元;补(换)照50元/份。
   记者:什么是传销?
   工商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居民:什么是“三无”产品?
   工商局:“三无”产品是:一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许可证编码的产品。也有说法是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的产品。
   居民:工商部门如何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
   工商局:一是强化普法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宣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二是推广应用省工商局“一网一平台”,对全市8万多户经营主体进行搜索,对1.4万多个网站、官网和网页进行建档。三是加大网络商品交易巡查力度,网上巡查和实地巡查经营主体。四是加大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居民:对集贸市场占道经营问题是如何监管的?
   工商局:一是按照市场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防道路拥堵现象发生。二是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议,规划市场用地,实现对占道经营集贸市场的搬迁和扩建,彻底解决集贸市场占道经营问题。截至目前,全市68处占道经营集贸市场已搬迁9处,在建市场17处,已规划场地的市场22处,实现栏杆围挡的市场4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居民:什么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注册一个商标需多少钱?
   工商局: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体合伙、农村承包经营者,以及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目前,国家商标局受理一件注册商标,每件收费1000元。商标注册可以实行代理,市、县区工商局不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但可以提供代理机构。
   居民: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工商局: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按类申请。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进行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特性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居民:地名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工商局: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居民:什么是保护商标专用权?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形式?
   工商局:保护商标专用权是指用法律手段制止、制裁一切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的权利。
   保护商标专用权,是我国商标法的核心。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归纳以下几种:(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二)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四)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居民:怎么申请山东省著名商标?
   工商局:申请省著名商标条件:(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所有人的住所或者商品的产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3年依法使用;(3)该商标所指商品在本省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4)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类商品中居领先地位,且具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5)该商标所有人近3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商标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6)该商标所有人、使用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向市工商局申请,然后通过市局向省工商局推荐。
   居民:什么是驰名商标?
   工商局: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记者:工商部门实施商标战略有哪些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
   工商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商标工作,把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力,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并对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市场主体予以重奖。我们立足工商职能,牵头举办了全市商标战略培训班,邀请国家商标局和山东大学专家授课,对180多位企业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培训。按照商标梯次发展格局,突出特色,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协助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山东省著名商标。我们还陪同市政府李法洪副市长和相关企业负责人,专程前往省工商局和国家商标局汇报商标工作,争取在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定方面对菏泽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经过艰苦努力,商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居民:申请经营食品店、食品超市等如何办理证照?
   工商局:这里面需要两个主要的工作。一是申请食品的销售,首先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是前置许可。二是在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条件下,再申请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这涉及到登记注册的问题。如果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到经营所在地的工商所直接办理;如果是公司形式,则需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
   居民: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哪些事项?
   工商局: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居民:哪些情形消费者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向经营者要求退换或赔偿?
   工商局:下列情形,消费者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向经营者要求退换或赔偿:(1)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2)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3)经有关部门检验判定的不合格食品及确认的假冒伪劣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居民:消费者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进行投诉?
   工商局:有纠纷发生地或商品生产地(异地)投诉两种情况:一是向纠纷发生地消协进行投诉。适用于消费者有购物凭证,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经销商);二是向商品的生产地消协进行投诉。适用于消费者无购物凭证或找不到经销商的,消费者可以委托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或本人直接向商品生产地消协投诉。
   另外,网络(电视)购物风险性很大,由于网上交易具有不确定性,交易对象模糊,往往会出现投诉无门的现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受到保护。
   无论那种投诉,消费者都要有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具体包含以下内容: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消费者要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或使用商品实物以及受损害存在的因果关系。消费者要有明确的投诉需求等。
   居民:经营者哪些行为适用于惩罚性赔偿?
   工商局:惩罚性赔偿主要适用于行为人有故意(欺诈)行为违约性的处罚。《消法》中的双倍赔偿和《食品安全法》中的十倍赔偿,都是惩罚性赔偿。如果经营者不涉嫌欺诈行为,确因产品质量对消费者造成的合法侵害,适用于补偿性赔偿,即一赔一。
   居民: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期限多长?
   工商局:法律规定消费者协会一般在收到消费者投诉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告知消费者处理意见;特殊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消费者并征得同意可延长至3个月。
   记者:范局长,今年,市工商局在全力服务菏泽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范局长:2012年,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型工商建设年”和“职责到位年”活动,全面落实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任务,全力服务菏泽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着力做好服务发展的文章
   一是创新服务举措,在服务市场主体增量上下功夫。积极向省工商局汇报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发展高地的目标和措施,争取政策支持;省工商局于4月12日-13日,在菏泽召开了 “支持菏泽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现场会和签约仪式”,并出台了支持菏泽加快发展的意见。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新登记私营企业3257户、内资企业198户、外资企业25户、个体工商户2.6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94户。
   二是实施红盾帮扶,在促进市场主体壮大上下功夫。针对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通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商标权质押登记,助企融资106亿元。将全市60强企业和400多个过亿元项目,纳入重点帮扶对象,支持骨干企业加快发展、重点项目落地投产。加大对个体户和有限公司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已办理个体户转型290家,帮助14户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指导帮助9户拟上市企业变更股权。
   三是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在增强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上下功夫。向市委、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全市商标战略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孙爱军市长批示肯定。以市政府名义举办了全市商标战略培训班,对180多位企业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高端培训。上半年,“步长”、“达驰”两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东明西瓜”、“成武大蒜”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终结了全市无地理标志商标的历史。下半年,全市又申报中国驰名商标5件。
   二、着力做好执法监管的文章
   一是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完善了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全市划分1640个监管片区,指导食品经营业户使用“一票通”50余万册。争取食品监管专项经费,加大抽检频率和品种。组织开展了食品监管互查活动。对食品批发商、零售经营户分层培训,受训人员达2.76万人次。
   二是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监管。着力培育诚信文明市场。新创国家级诚信文明市场2处、省级文明市场9处、文明农贸市场12处、特色市场1处。
   三是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取得突破。举办全市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培训班,组织学习考察临沂、淄博先进经验,为141个工商所全部配备了专用电脑。组织查办网络交易案件119起,网络办案实现突破。
   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开展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查处“霸王条款”案件357起。加大广告监测力度,查处虚假违法广告83起,对违法较多的媒体单位进行了约谈。深入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550余起。
   五是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市政府 “行政程序年活动示范单位”,先后制定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规定”、“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的意见”、“行政处罚案后回访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执法行为,探索建立统一、协调的内部执法办案机制。与市公检法等部门交流经验,加强部门协作。开展了执法案卷清查点评活动,评选了“十佳行政处罚案卷”和 “十佳案件主办人”。严查大要案件,对轻微违法行为,重教育、促规范,实现执法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着力做好保民生、促稳定的文章
   一是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着力推进12315“五进”工作,建成并规范使用消费维权服务站782处。在新闻媒体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络站,在87家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建立了投诉和解联络机制。联合新闻媒体开展了“霸王条款”点评活动,曝光利用格式合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对全市消费投诉比较集中的19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指导企业依法整改。
   二是继续加强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完善消费纠纷调解联动工作制度,实行科室横向联动,上下三级纵向联动,建立起分工负责、责任明晰的消费纠纷调解网络。对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调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严打传销行为,联合端掉传销窝点4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500余人,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125个。积极参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引导履行社会责任。在市场主体的登记、年检验照环节,认真查验前置审批等重点手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强化对黑网吧和无照小摊点的查处规范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四、着力做好班子和队伍建设的文章
   一是不断深化思想教育。坚持思想教育常抓不懈。去年10月份以来,开展了半年的“五讲”教育活动,集中整顿思想作风纪律。8月份起,开展了“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强化廉政意识,切实解决身边的腐败问题。完善了量化考核、创先争优、述职述廉、集体决策、民主生活会、工商所点评例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了队伍建设制度化。推出了侯玉林、马春民、刘文峰等先进典型,组织了全市系统“学习先进、创先争优、推进职责到位”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同时,邀请理论专家、先模人物“传经送宝”和局领导轮流讲课,不断激发全员创先争优的热情。
   二是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了食品监管、网络监管、执法办案、财务装备、文秘工作等不同内容的业务培训,以及5个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竞赛,培养了一批岗位能手。举办“提高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5期,封闭式培训骨干467人。每名参训人员都书写心得体会,并向全系统展示。进一步转变了思想观念和工作理念,强化了团队意识,提高了履职能力。
   三是持续加强工商文化建设。用先进的工商文化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增进团结。市局编印了《菏泽工商文化手册》,开办了“工商文化大家谈”论坛,创办了《红盾文苑》文化专刊,举办了“七一联欢会”等文体活动,凝心聚力,营造文化氛围,展示菏泽工商人精神风貌。
   四是不断优化政风行风。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市局局长亲自参加“行风热线”和“市长热线”,及时查处和通报了系统内不依法行政、粗暴执法等问题。广泛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对工商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全面推行述职述廉、严格防范职业风险,制定并严格执行了《菏泽工商系统“八项禁令”》,促进了政风行风的持续好转。
   五、着力做好基础保障的文章
   一是“职责到位年”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分层举办座谈会,深入开展“如何履行好职责”大讨论,总结提炼了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内容、工作标准及领导方式方法。将不同岗位的职责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将系统每个单位、每名人员的岗位制成标牌,并上墙公示。召开了职责到位交流大会,逐级交流了经验做法,引导大家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本领。
   二是基层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以信用分类、所容所貌、仪容风纪等为重点,明确了39条规范化工商所建设和验收标准。召开现场会议,组织观摩活动,示范带动、交流学习,提高了创建积极性。市、县区局领导深入基层调度督导;工商所对照标准找差距,定措施,促规范。全市141个工商所已有103个申请验收,我们逐所查验,对达标的予以授牌。县级局省级统计部门规范化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量化考核体系逐步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对县区局、市局机关科室和机关工作人员的3个千分制考核办法,由年终一次考核变为平时的量化考核,并严格考核结果运用,使考核更准确、更科学。
   四是效能督查机制不断健全。针对作风效能方面的问题,创新效能督查制度,成立督查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对所容所貌、业务学习、出勤履职、着装风纪、执法监管等进行全面督查。全员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及行政效能发生了显著变化。
   五是创先争优成效明显。年初,全市工商系统启动的58项创先争优项目,凸现成效。如我局被工商总局评为创建全国诚信文明市场先进单位,被市政府确定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行政程序年示范单位;强化效能督查的做法,被国家总局政务信息、省局《工商论坛》头条、《菏泽政务》特刊等刊发;在流通环节食品监管中,我市曾两次代表山东接受了国家级的食品监管督导检查并获得好评;市局服务科学发展高地、商标战略实施、占道集贸市场整治、消费维权等多项工作受到市领导的批示;曹县局非公党建工作受到省委组织部的表扬;鄄城县局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得到省纪委的肯定。特别是侯玉林同志先进事迹,在全省乃至全国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市委宣传部将其作为全市重大典型进行集中宣传,省局部署了向侯玉林学习的活动,总局周伯华局长、刘玉亭副局长作出批示并安排专访,《光明日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和《工商行政管理》等媒体作了重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