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3月0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国务院部署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日前印发。为全面掌握我国地理国情现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至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
   中国政府网5日发布这一《通知》。《通知》指出,地理国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是基本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系统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保障服务的重要保障,也是相关行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
   这次普查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普查内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现状。
   《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