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6月0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牡丹区法院:
“四结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本报讯 (通讯员 胡玉发 王辉)连日来,在开展“四大活动”中,牡丹区法院采取“四结合”的方式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结合“改进司法作风”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该院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省市法院工作部署的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分解、细化实施意见。同时,该院进一步强化日常工作纪律,严禁上下班拖拉、迟到、早退、旷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干警,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细化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院认真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人人签订《廉政承诺书》。按照责任状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各分管院领导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全面履行领导责任。院党组负责督促检查、加强指导。
结合“制度落实年”活动,继续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抓好廉政制度的落实。以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载体,继续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廉政风险教育、廉政文化教育。以“制度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廉政风险监督机制,工作考评机制,廉政档案制度,对外委托资产评估、拍卖监督机制等,多渠道畅通举报途径,通过开展制度执行检查、审务督查等,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项规定,确保制度得到充分的贯彻执行,坚定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结合“阳光司法”建设,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该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六公开”,建立健全“阳光司法”长效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司法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对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精简会议,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改进调研工作,院领导简化接待,带头勤俭节约。
结合“改进司法作风”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该院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省市法院工作部署的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分解、细化实施意见。同时,该院进一步强化日常工作纪律,严禁上下班拖拉、迟到、早退、旷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干警,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细化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院认真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人人签订《廉政承诺书》。按照责任状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各分管院领导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全面履行领导责任。院党组负责督促检查、加强指导。
结合“制度落实年”活动,继续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抓好廉政制度的落实。以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载体,继续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廉政风险教育、廉政文化教育。以“制度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廉政风险监督机制,工作考评机制,廉政档案制度,对外委托资产评估、拍卖监督机制等,多渠道畅通举报途径,通过开展制度执行检查、审务督查等,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项规定,确保制度得到充分的贯彻执行,坚定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结合“阳光司法”建设,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该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六公开”,建立健全“阳光司法”长效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司法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对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精简会议,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改进调研工作,院领导简化接待,带头勤俭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