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7月0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遏止“狗咬人”管狗先管人

近期,全国多地连发恶犬伤人事件,辽宁大连一名女童更是被藏獒撕咬致死,着实令人心痛!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是新闻学里的一句“经典”名言。不过,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最近出现的种种恶性事件说明,“狗咬人”不是个小问题,这已经实实在在影响到了人们的安全感,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安定。
   狗是人类的朋友,但不可否认,很多犬只仍是凶性未泯的动物,尤其是藏獒等大型烈犬。我们不能用人类文明的标准来要求狗,但必须要用人类文明的标准要求狗主人。管好狗,关键在于管好人。
   管好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不少地方,爱犬人士和怕狗人士的比例基本是50%对50%。在很多场合,两类人群的观点几乎完全对立。
   众口难调,怎么办?关键还是尊重别人的权利,“让渡”自己的一部分权利。怕狗人士固然要尊重别人养狗的权利,而爱犬人士尤其应当主动作为,用自律赢得其他人的尊重,赢得人们对狗儿的好感。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你有做任何事的权利,但也有不妨碍任何其他人的义务。
   然而在当前,从整体而言,爱犬人士们做得还远远不够。君不见,人们带着孩子进电梯,经常赫然见到一只龇牙咧嘴吐舌头的大狗,往往把孩子吓得不轻;走在人行道上,稍不留神就会踩到一堆狗屎;那些在公园里、草地上撒欢打滚的狗儿,有几只是牵着绳子、戴着嘴罩的?更不必说,那些明目张胆违反禁养规定,在中心城区饲养大型烈犬,而且不以为耻、耀武扬威的人,面目多么可憎!
   要管好一件公共事务,一般来说,一靠道德、二靠法律。要管好狗,践行好社会公德、用好现有法律法规,足矣。关键还在于,落实“管”字不能一曝十寒,应内化为养犬人的一言一行、职能部门日常的一举一动。   杨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