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8月1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李先生反映问题不属实

本报讯(记者阎世存)日前,曹县名门世家小区居民李先生反映:“该小区用户的电费须在小区物业办充值,我因与物业办有冲突,物业办不给充值电费,至今无法正常用电。”
   曹县接到批件后回复:经调查,开发企业因办理房产证需要李先生提供购房合同,而李先生不同意,李先生与物业办发生冲突,但物业办并没有不给李先生充值电费。
  为张梦涵补办新农合信息
   本报讯(记者阎世存)日前,牡丹区王浩屯镇张庄村村民张新京反映:“我的母亲张梦涵参加了2013年的新农合,近日发现卫生院没有其参合信息,现在医疗费无法报销。”
   经调查:2013年,张庄村委会提交到王浩屯卫生院的参合人员名单上没有张梦涵的名字,现已通知张新京携带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信、户口本、新农合交款收据前往卫生局信息科办理相关事宜。
  刘忠林的医疗费没报销
   本报讯(记者阎世存)日前,牡丹区李村镇马厂村村民张凤霞反映:“2013年2月至5月,刘忠林在菏泽市立医院住院,出院后将材料报给李村镇卫生院,但至今没有给其报销。”
   牡丹区接到批件后回复如下:一是菏泽市立医院属于新农合可直接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刘忠林的材料一直保留在市立医院,反映人反映的情况不实。二是刘忠林因外伤住院,市立医院要调查其外伤来源,经调查没有他方责任的并提交 《意外伤害调查承诺书》方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