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8月2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采购员伪造领导签字侵吞货款终露马脚

单县讯 (通讯员 于海梅)两年中,他侵占公司财产多达14万元,作为食品公司采购员,他伪造 “领导审批”和“部门主管”的签字,制造假的采购协议,待公司财务打款后,再将货款取走据为己有。日前,陈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单县警方执行逮捕。
   2011年9月16日,在单县某食品公司当了一年采购员的陈某,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他通过冒充部门主管张某的签名,虚构向江苏省某公司购买400多公斤菠萝丁,再让公司财务打款到物流公司负责人柴某的账号上,然后从柴某处将钱取走。第一次就有13200元进账。尝到甜头的陈某,在2011年下半年9月份后的四个月里,每个月都要伪造一到两次签名,虚构了近2000公斤的原材料采购协议,然后用老办法将钱取走。四个月的时间里,5万多元“不义之财”装进他的腰包。
   另外,陈某还为了得到丰厚的提成,虚构两笔购物单,买了价值78000元的食品原材料,结果发到公司之后,因公司不需要这批货物,入不了库,导致公司支付的货款有去无回。2013年6月,怕事情败露的陈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经理觉得事有蹊跷,就通知财务处和采购部对账,结果发现14万余元的亏空。此时陈某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人也不知去向,公司随即向单县公安局报案。8月13日,单县警方奔赴临沂将藏匿在老家的陈某抓获归案。
   近日,单县警方查证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目前,陈某被单县警方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