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1月1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赡养老人起纠纷进村庭审得解决

本报讯 (通讯员 马剑 张中升 记者刘卫国)11月13日,定陶县孟海镇朱老汉诉五个子女赡养一案,在孟海镇南王庄村委会开庭。
   本案原告朱老汉已是古稀之年,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亟需子女予以生活上的照顾和经济上的保障。五个子女由于各自经济和家庭的原因,在对待老人赡养问题上互相推诿,以致老人无奈到陈集法庭提起诉讼。考虑到朱老汉年老多病、行动不便,陈集法庭负责人王景安经过周密考虑和安排,决定将该案定在孟海镇南王庄村委会大院开庭。
   看到老人的心酸和无奈,体会着法官的辛苦和真诚、听着围观百姓的善意劝说、想着自己的种种不妥,几个子女都低下了头,态度发生了转变,没有了推托和借口,当庭就把以前拖欠的赡养费给了老人,并表示以后将善待父母,好好履行赡养义务,在自己的子女和社会公众面前做孝敬父母的表率。最终经庭审调解,朱老汉与五名子女重新达成赡养协议,该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