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1月1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中共菏泽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举行

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于晓明作讲话

审议通过《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菏泽建设的意见》
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菏泽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4年11月18日中国共产党菏泽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菏泽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1月18日在菏泽举行。出席会议的有,市委委员37人,候补委员2人。市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列席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于晓明作了讲话。
   全委会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菏泽建设的意见》。
   全委会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统一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的认识,统一对省委十届十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的认识,统一对全面推进法治菏泽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打造依法治国和法治山东建设的“菏泽版”。
   全委会强调,全面推进法治菏泽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山东及菏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加快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着力抓好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努力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为全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委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法治菏泽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法治菏泽建设基本目标全面实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全面加快,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决策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全面形成,基本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市新局面。实现这个总体目标,必须把握正确方向,明确改革取向,坚持问题导向;必须正确处理依法治市与党的领导、法治与改革、法治与发展稳定、法治与德治之间的关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平正义,坚持法德结合,坚持因地制宜。
   全委会提出,认真做好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加强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探索建立市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工作。围绕解决落实“五位一体”总布局面临的实际问题,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和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难点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落实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全委会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试点。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快阳光政府建设。
   全委会提出,大力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依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程,严厉打击司法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切实提高人权司法保障能力,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加强和创新社区矫治工作。
   全委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扎实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菏泽创建活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加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仲裁体系建设。
   全委会提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法治菏泽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健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法律职业准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基层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全委会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凝聚法治菏泽建设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领导、支持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加快职能转变,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落实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分解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把法治菏泽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奖惩。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是否依法办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树立注重依法办事的用人导向。
   全委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拓进取,奋力拼搏,扎实推进法治菏泽建设各项工作,为开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