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3月3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曹 县 老 年 乡 村 医 生生活补助工作正式启动

本报讯 (记者 宋庆思 通讯员 曹洪立)近日,曹县召开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启动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在2014年乡村医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曹县将对老年乡村医生的身份和从业年限进行审核认证,规范保存证明材料,强化职责任务落实,确保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据了解,老年乡村医生补助范围,现为曹县户籍,1949年10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或曾在曹县境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以上,2015年1月1日已超过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的乡村医生,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生活补助。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生活补助资金省财政承担50%,县乡两级财政各承担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