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7月1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誓让检徽更鲜艳
从检30年,张敬艳先后从事过反贪、公诉、反渎等工作,从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成长为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30年来,张敬艳立功受奖无数。他格外珍惜每一项荣誉,总是将一个个奖杯擦了又擦,张敬艳说:“能够从事检察事业是幸运的,我要竭尽所能做好本职工作,这样才能对得起肩上的检徽。”
历时两年拍摄,即将在全国公映电影《人民检察官》中的主人公张为民,其原型就是张敬艳。张敬艳常年奋战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时刻面临着法与情、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他只认一条:“法比天大”。
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公平正义的载体
参加工作以来,张敬艳直接或领导办理了14000余起案件,件件公正,案案板上钉钉。
我市某乡镇副书记马某,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向投资商索贿。
立案后,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马某一言不发。马某以为,没有口供,检察院就不能定他的罪。在案件调查进入关键阶段,马某家人唆使投资商到检察院翻证,致使案件陷入僵局。随后,托人找张敬艳说情,被拒绝后,又四处散布谣言,说检察院抓错了人、办错了案。
面对社会上的流言蜚语,张敬艳没有过多解释,一头扎进证据收集中。
从每张发票入手,上至几百万元的投资协议,小至几十元的餐费单据,人证、物证俱全,形成了严密的证据链。最终,法院以“零口供”从重判处马某有期徒刑8年。
“一个嫌疑人被判刑不是执法的最终目的,更重要的在于教育挽救。挽救了一个人,也就挽救了一个家庭。”这是张敬艳对公正执法的深层次理解。
犯罪嫌疑人刘某,案件涉及金额不大,情节较轻,原本可以取保候审。然而,刘某怕交待问题后反而会被加重处罚,一直拒不认罪,也一直被羁押。在充分的证据面前,检察机关可以直接提起公诉、从重判处。“犯罪嫌疑人也有家,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能拉一把还是拉一把,这样能挽救一个家。”张敬艳多次到看守所给刘某讲法律讲政策,但刘某就是不相信。
在走访家庭时,张敬艳得知,刘某的女儿4个月后就要参加高考。“如果高考前能见到父亲,对孩子来说,是多大的安慰啊!”张敬艳又一次来到看守所……刘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哽咽着交待了问题。
高考结束后,刘某兴奋地告诉张敬艳,孩子以优异成绩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
让老百姓受委屈是咱工作的耻辱
“老百姓一般不愿打官司,除非走投无路了,才会找司法部门解决问题。要是咱不理不问,还能对得起身上这身检服?”张敬艳常说,要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
不管是群众打一个电话,还是发一条短信,或者送来一张纸条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张敬艳都会一一记录在案,化解一起,删掉一条。
陈某,牡丹区一位农民,格外倔强。他找到张敬艳反映问题。由于白天工作忙,张敬艳就晚上约他谈,连续十一个晚上都谈到凌晨。第12天,张敬艳按时在办公室等他。而陈某却没来,电话中告诉张敬艳:“张检,我得歇歇!”
三天后的凌晨两点,陈某突然发来短信:“张检,我的案子处理不好,我不想活了。”
(下转第2版)
张敬艳急忙拨通电话,约他见面。深更半夜去见一个要走极端的人,妻子很是担心。张敬艳心急火燎地赶往约定的地点。寂静清冷的大街上,就张敬艳和陈某两人,一直谈到凌晨四点多,终于做通了陈某的思想工作。转身往家走时,才发现妻子在旁边一直默默地陪着他……
张敬艳提出了“有理推定”的接访理念,在听取群众表达诉求时,首先相信群众是有理的。“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耐心和诚心来听取群众的意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化解群众心中的积怨。”张敬艳说。
让有限精力转化为无尽的工作热情
接触过张敬艳的人,无不为他的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所感动。
多年以来,张敬艳养成了善于记录的习惯。有点新想法,随时找张纸或在手机上记下来,即便是半夜三更,他也爬起来把思考的内容写出来,生怕忘了。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张敬艳把心思都用在工作上,家庭的事自然无暇顾及。作为儿子、父亲、丈夫,他非常内疚。然而,每当有案件时,张敬艳又全身心投入到工作里。“习惯了”,对于记者的疑问,张敬艳平淡地给出了回答。
“这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天”。2014年9月17日,张敬艳在日记里写道。
原来,张敬艳的老父亲因颈椎长期压迫神经,面临着瘫痪危险。老人心思重,怕下不了手术台。“再忙,我做手术那天你也要赶到北京。”临行前,老人一再嘱咐张敬艳。
可偏偏就在老人手术前一天,上级交办给牡丹区检察院一起重大案件,作为案件的总指挥,张敬艳留了下来。
几天后,张敬艳赶到北京,父亲抓住他的手,老泪纵横。后来,张敬艳才知道,原来一个多小时的手术,由于父亲血压不稳定,手术持续了近5个小时。
这位铁骨铮铮的汉子,跑到病房楼下的小树林中,哭红了眼睛……
让集体优秀才是“班长”的本事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多年来,牡丹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均走在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这与“班长”张敬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出于公心、办事公道、待人公正”是张敬艳的的行为准则,更赢得了干警的信任。在上级组织的民主测评中,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满意率多次达到100%。牡丹区检察院有14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能手,在省院举行的各项岗位练兵活动中,8次获得第1名或一等奖。
“用心、创新”是张敬艳的两大法宝。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了 “农民工检察维权服务中心”、“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被害人救助中心”,最早推行了刑事救助制度。《诉前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书》、《诉前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告慰书》、《对被不起诉人教育训诫书》“公诉三书”制度,被中央政法委、高检院转发推广。近年来,该院70多项工作机制,被省级以上领导机关转发推广。
如何提升执法公信力,是张敬艳经常思考的问题。他紧紧抓住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这一发展机遇,让检察室的干警争当“乡村检察官”。创新了走访群众“不拿杯子、不擦凳子、不说空话”的“三不”工作法,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张敬艳摸索出了一套基层院建设的成熟经验,先后30多次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省检察官学院授课,在中央政法委机关、高检院机关、省委组织部等上级领导机关50多次作事迹报告。
张敬艳团结带领牡丹区检察院全体干警,拼搏奉献创一流,被市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确定为“重大典型”,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 “平安建设宣传典型”;全院15个部门均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8个部门受到国家级表彰;2次被省院记集体一等功。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记者 刘 洋
历时两年拍摄,即将在全国公映电影《人民检察官》中的主人公张为民,其原型就是张敬艳。张敬艳常年奋战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时刻面临着法与情、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他只认一条:“法比天大”。
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公平正义的载体
参加工作以来,张敬艳直接或领导办理了14000余起案件,件件公正,案案板上钉钉。
我市某乡镇副书记马某,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向投资商索贿。
立案后,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马某一言不发。马某以为,没有口供,检察院就不能定他的罪。在案件调查进入关键阶段,马某家人唆使投资商到检察院翻证,致使案件陷入僵局。随后,托人找张敬艳说情,被拒绝后,又四处散布谣言,说检察院抓错了人、办错了案。
面对社会上的流言蜚语,张敬艳没有过多解释,一头扎进证据收集中。
从每张发票入手,上至几百万元的投资协议,小至几十元的餐费单据,人证、物证俱全,形成了严密的证据链。最终,法院以“零口供”从重判处马某有期徒刑8年。
“一个嫌疑人被判刑不是执法的最终目的,更重要的在于教育挽救。挽救了一个人,也就挽救了一个家庭。”这是张敬艳对公正执法的深层次理解。
犯罪嫌疑人刘某,案件涉及金额不大,情节较轻,原本可以取保候审。然而,刘某怕交待问题后反而会被加重处罚,一直拒不认罪,也一直被羁押。在充分的证据面前,检察机关可以直接提起公诉、从重判处。“犯罪嫌疑人也有家,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能拉一把还是拉一把,这样能挽救一个家。”张敬艳多次到看守所给刘某讲法律讲政策,但刘某就是不相信。
在走访家庭时,张敬艳得知,刘某的女儿4个月后就要参加高考。“如果高考前能见到父亲,对孩子来说,是多大的安慰啊!”张敬艳又一次来到看守所……刘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哽咽着交待了问题。
高考结束后,刘某兴奋地告诉张敬艳,孩子以优异成绩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
让老百姓受委屈是咱工作的耻辱
“老百姓一般不愿打官司,除非走投无路了,才会找司法部门解决问题。要是咱不理不问,还能对得起身上这身检服?”张敬艳常说,要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
不管是群众打一个电话,还是发一条短信,或者送来一张纸条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张敬艳都会一一记录在案,化解一起,删掉一条。
陈某,牡丹区一位农民,格外倔强。他找到张敬艳反映问题。由于白天工作忙,张敬艳就晚上约他谈,连续十一个晚上都谈到凌晨。第12天,张敬艳按时在办公室等他。而陈某却没来,电话中告诉张敬艳:“张检,我得歇歇!”
三天后的凌晨两点,陈某突然发来短信:“张检,我的案子处理不好,我不想活了。”
(下转第2版)
张敬艳急忙拨通电话,约他见面。深更半夜去见一个要走极端的人,妻子很是担心。张敬艳心急火燎地赶往约定的地点。寂静清冷的大街上,就张敬艳和陈某两人,一直谈到凌晨四点多,终于做通了陈某的思想工作。转身往家走时,才发现妻子在旁边一直默默地陪着他……
张敬艳提出了“有理推定”的接访理念,在听取群众表达诉求时,首先相信群众是有理的。“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耐心和诚心来听取群众的意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化解群众心中的积怨。”张敬艳说。
让有限精力转化为无尽的工作热情
接触过张敬艳的人,无不为他的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所感动。
多年以来,张敬艳养成了善于记录的习惯。有点新想法,随时找张纸或在手机上记下来,即便是半夜三更,他也爬起来把思考的内容写出来,生怕忘了。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张敬艳把心思都用在工作上,家庭的事自然无暇顾及。作为儿子、父亲、丈夫,他非常内疚。然而,每当有案件时,张敬艳又全身心投入到工作里。“习惯了”,对于记者的疑问,张敬艳平淡地给出了回答。
“这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天”。2014年9月17日,张敬艳在日记里写道。
原来,张敬艳的老父亲因颈椎长期压迫神经,面临着瘫痪危险。老人心思重,怕下不了手术台。“再忙,我做手术那天你也要赶到北京。”临行前,老人一再嘱咐张敬艳。
可偏偏就在老人手术前一天,上级交办给牡丹区检察院一起重大案件,作为案件的总指挥,张敬艳留了下来。
几天后,张敬艳赶到北京,父亲抓住他的手,老泪纵横。后来,张敬艳才知道,原来一个多小时的手术,由于父亲血压不稳定,手术持续了近5个小时。
这位铁骨铮铮的汉子,跑到病房楼下的小树林中,哭红了眼睛……
让集体优秀才是“班长”的本事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多年来,牡丹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均走在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这与“班长”张敬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出于公心、办事公道、待人公正”是张敬艳的的行为准则,更赢得了干警的信任。在上级组织的民主测评中,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满意率多次达到100%。牡丹区检察院有14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能手,在省院举行的各项岗位练兵活动中,8次获得第1名或一等奖。
“用心、创新”是张敬艳的两大法宝。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了 “农民工检察维权服务中心”、“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被害人救助中心”,最早推行了刑事救助制度。《诉前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书》、《诉前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告慰书》、《对被不起诉人教育训诫书》“公诉三书”制度,被中央政法委、高检院转发推广。近年来,该院70多项工作机制,被省级以上领导机关转发推广。
如何提升执法公信力,是张敬艳经常思考的问题。他紧紧抓住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这一发展机遇,让检察室的干警争当“乡村检察官”。创新了走访群众“不拿杯子、不擦凳子、不说空话”的“三不”工作法,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张敬艳摸索出了一套基层院建设的成熟经验,先后30多次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省检察官学院授课,在中央政法委机关、高检院机关、省委组织部等上级领导机关50多次作事迹报告。
张敬艳团结带领牡丹区检察院全体干警,拼搏奉献创一流,被市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确定为“重大典型”,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 “平安建设宣传典型”;全院15个部门均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8个部门受到国家级表彰;2次被省院记集体一等功。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记者 刘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