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7月1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讣 告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原政协山东省委员会菏泽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宝珊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7月8日15时20分,在市立医院去世,享年80岁。
李宝珊同志1952年1月参加工作,195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在原菏泽专区供销社、原济宁专区商业局、原菏泽专区商业局工作。1976年5月任菏泽地区供销社副主任。1978年9月至1984年1月,历任单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单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1984年1月至1988年9月,历任中共菏泽市委(县级)书记,菏泽市(县级)人大主任。1988年9月至1995年12月,历任政协山东省委员会菏泽地区联络组副组长、政协山东省委员会菏泽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曾当选中共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李宝珊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为党工作,全心全意履行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和突出贡献。
中共菏泽市委老干部局
李宝珊同志1952年1月参加工作,195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在原菏泽专区供销社、原济宁专区商业局、原菏泽专区商业局工作。1976年5月任菏泽地区供销社副主任。1978年9月至1984年1月,历任单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单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1984年1月至1988年9月,历任中共菏泽市委(县级)书记,菏泽市(县级)人大主任。1988年9月至1995年12月,历任政协山东省委员会菏泽地区联络组副组长、政协山东省委员会菏泽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曾当选中共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李宝珊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为党工作,全心全意履行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和突出贡献。
中共菏泽市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