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51027期 第A8版:民生

第A8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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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年10月2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8]
交通违法“随手拍”你也可以当“交警”

发现违法车辆,车主可向高速交警部门举报

本报讯 (记者 张 啸 见习记者 黄啟峰)还在为高速公路行驶中遇到不文明交通行为苦恼吗?还在朋友圈吐槽各种违法交通行为吗?日前,记者从我市高速交警部门获悉,菏泽高速交警正在开展“你是我的眼”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活动,在我市境内高速公路上发现违法车辆,车主可向高速交警部门举报,交警部门核实后会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
   市高速交警部门介绍,市民在我市境内高速公路上遇到大型货车或营运客车长期占用快车道行驶、别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在高速公路上的车道内停车、占用高速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都可以拍摄视频或照片,并填写举报书,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上传至高速交警部门邮箱(hzgsjjzd@126.com)进行举报。举报所拍摄的视频时长不少于5秒,且能反映交通违法行为动态过程、车辆号牌等信息;所拍摄图片要能直观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最好能拍摄2张以上照片。
   交通秩序的维护离不开每一个人,交警部门特别提醒,行车时,驾驶人必须确保自身行车安全,不得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最好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如用其他方式,一定让车上其他乘客协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