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12月1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承保我市首单诉讼保全责任保险

本报讯 (记者 李若生 通讯员 赵霄杨)打官司申请财产保全,无担保怎么办?打赢官司,对方拒不支付怎么办?
   平安财产保险推出了 《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为广大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普通当事人带来了福音。该产品一经推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部分地区(如天津、安徽、浙江、福建、云南、宁夏等地)法院更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支持了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财产保全保险的担保形式;上海浦东人民法院、天津中二院、河南新乡等多个省市法院已经将责任保险担保作为财产保全的重要依据,此做法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和欢迎,并受到了新闻媒体的极大关注。平安产险积极运作、多方联动,2015年7月15日及7月24日,平安财产保险实现了菏泽首单及第二单诉讼保全责任险承保,保额分别为3600万元和3000万元,一起建筑公司的工程款纠纷,一起股权转让纠纷,现该险种业务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
   财产保全是诉讼当事人为防止对方在判决前对财产进行转移、藏匿或变卖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为保障判决生效后能够得到执行保障,对于当事人有争议的财产强制限制处分的法律形式,然而法院会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这对一般当事人尤其是弱势群体造成“担保压力”,使判决成为一纸空文。
   平安产险推出的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专为诉讼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即完善了现有诉讼保全担保模式,又弥补了担保公司及信用担保形式的诸多不足,切实保障财产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保险事故,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该产品降低了保全工作风险,又为情况紧急、资金紧张无担保的保全申请人拓宽了保全渠道,有利于依法保障申请人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