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1月2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酒后驾车,刚增驾的驾驶证被注销

本报讯(通讯员 朱 惠 记者刘 洋)成武一男子郭某刚增驾三个月的C1驾驶证就因酒后驾车记满12分而被注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12月17日下午,成武交警大队民警在成田路设卡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查处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16时15分许,民警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检查,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紧张地称上午喝了点酒。因该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口头传唤其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查询郭某信息后,民警发现郭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D,C1是刚增驾三个月,尚处在实习期。
   成武县交警大队根据有关规定,对郭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实习期内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C1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