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2月1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公 告

2015年7月25日,曹县郑庄办事处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郑庄邰堂行政村项洪洞村发现一名流浪人员,经询问说不出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我站取名为党郑梅,在我站长期滞留,2016年2月13日突发疾病,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016年2月16日在住院期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有知情者请于曹县救助管理站联系,联系电话0530-2062199.
  曹县救助管理站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