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3月2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朝圣般的原乡情结
—— 序《大雪覆盖的村庄》
□ 张存金
我与新华的结识是缘于文学。认识他之前,先从报刊上读过他的几篇作品,灵动质朴,很有好感。后来在市里的一次文学活动中不期而遇,开口一谈就是文学的话题,多有新见,很有共识。及至熟悉之后,我才知道他是单县人,从小在农村长大,有过十多年的军旅生涯,转业后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去年市级作协换届时,他被选为作协副主席,我们便有了在一起合作共事的机会。新华从在部队时就钟爱文学,长时期矢志坚守,笔耕不辍,曾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散文作品30余万字,先后出版散文集《仰望大山》《最后一头耕牛》。前不久,当他把第三本散文集 《大雪覆盖的村庄》文稿送给我,并请我作序的时候,我深为他的勤奋敬业所打动,却之不恭,只好妄点春秋了。好在先睹为快,也是向同道学习的极好机会。
收入本书的作品,我是一口气读下来的,虽然走马观花,却也闻花识香、一叶知秋,受到了强烈的感染和共鸣。最突出、最撞击心灵的感觉,就是作者那种近乎朝圣般的原乡情结,以及作品所呈现出的虔诚真实的原乡精神。
“原乡”本来是一个人类学概念,即指远离故乡的移民族群的原始故乡。在文学语境里,“原乡”不只是一个地理概念,主要指涉那种对原始故乡的亲情、血缘、习俗、文化的认同与回归,实质上是建构在文化心理基础之上的乡亲故土、文化故乡和精神家园。因此,“原乡”形象的书写,“原乡”精神的塑造与追求,往往成为一个作家创作的出发点和自觉使命。举凡优秀的作家,总能在作品中营构出风格独具的艺术审美空间,给人耳目一新的特定文化地域的标识。譬如鲁迅笔下的鲁镇,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边陲,孙犁笔下的荷花淀,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等等,都凝结了作家浓厚的原乡情结,构建了既鲜明又独特的原乡精神图谱。
新华是从单县一个离县城较近的乡村里走出来的,村里有他童年的梦境,有他青少年的足迹和身影,有他相亲相爱的兄弟姐妹和父老乡亲。小村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石,都承载着他的喜怒哀乐和酸甜苦辣。就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平原乡村,一直是他念兹在兹,连做梦都恋恋不忘的精神原乡。收入书中的绝大部分文章,写的都是发生在这里的风物人事。新华以真挚的情感,充沛的想象,融汇现代城市人的审美眼光,力图通过原乡体验及叙事,勾画了一幅幅真实生动的故乡风物图景,意在追寻一种理想的人生状态与质朴的生活形态。
从空间维度来看,作者的原乡叙事是从一个基点,也就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乡间小村,辐射至曾经求学读书的单县县城,也涉及到步履所经的菏泽城乃至鲁西南。作者以近乎朝圣的心态,捕捉一个个鲜活灵动的场景和故事,一再表达他对生命原点及其写作动力来自于生他养他的家乡故土。他把乡间的泥土,看做“故乡的肉和灵魂”,认为是祖祖辈辈“衣食的来源,生存的根基”。他结合自身的感受深情地倾诉,“那些离开泥土投奔城市的人,无论在城里生活多久,也终归是个洗不净身上泥土的人。他们无论怎样伪装自己,话语里总少不了土腔土调,呼吸中总是含着泥土的气味,空虚的内心总没有着落,孤独的灵魂总是无法安放。”而“当他们回到那个满是泥土的村庄,面对那些泥屋泥院和满脸泥土的人,他们的内心里会有一种愧疚感,那时候才知道自己与泥土的关系,走得再远也会回来”。他把回乡的路视为“一条朝圣的路”,发自肺腑地表达了这种朝圣般的原乡情结:“置身于喧嚣纷扰的城市中,我常常找不到心灵的归宿,像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当精神空虚时,便愈加思念故乡,只有回到故乡,才觉得心里有了温暖,精神有了依靠”,“如今,故乡的土地在我心中已经成为一片圣土,那些和父亲母亲一样终生守望着土地,耕耘在土地上的乡下人,都成了我心中的神人和圣人”。他执著地认为,“回一次乡下,无异于是一次对村庄、对土地、对庄稼、对乡人的朝圣。自然,那回乡的路,便成为一条朝圣的路!”这是一种深情的呼唤,是一种返璞归真、叶落归根般的纯朴和坦荡。比之那些进城后在灯红酒绿的名利场中迷失自我、厌弃故乡的现象,这种原始的冲动和本真,无异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赤子情怀。
于是,流动在家乡岁月里的那些熟悉的人和事,物和景,便成了他写作的丰富源泉和不竭动力。他把家乡的雪写得格外曼妙美丽:“一场大雪,仿佛使乡村回到鸿蒙时代,天地浑然一片,田野寂静无声,又仿佛把乡村变成了一个童话世界,万物纯洁无暇,一切肮脏丑恶的东西都隐遁而去,一年的辛苦和疲劳都被这场大雪赶走了”。面对茫茫碧野,他由衷地感叹:“若是能把这样的世界留住多好啊!”他把乡间的牛写得十分憨厚可爱:“所有熟悉牛的人,谁不知道牛是世间最老实听话的、最忍辱负重、死后又给人以最大奉献的一种牲畜呢!”“只有牛最忠诚憨厚,最耐得住性子,也最舍得卖力气。耕田犁地,最靠得住的就是牛。”他为牛的任劳任怨唱赞歌,也为牛的挨打受辱鸣不平。他把乡间的生灵写得活灵活现:报晓雄鸡的引吭高歌,下蛋母鸡的不卑不亢,驴子嚎叫的痛快淋漓,夏秋蝉鸣的清脆悦耳,雨中蛙声的断断续续,林中鸟啼的宛转悠扬,共同演绎为农村特有的交响乐和大合唱,作者把这些耳熟能详的生灵饶有兴趣地称之为“乡间歌手”,并对这些陪伴他长大的歌手充满诗意的想象。有了城市生活的对比,看家乡的角度就发生了变化。他对“从故乡飘来的雨”情有独钟,对“一条被抛弃的路”朝思暮想,对“方言的温暖”念念不忘,对“我的舌尖,我的美味”津津乐道,对“牌坊的百年沧桑”心追神往。
在本书的原乡叙事中,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对故乡亲人的书写。作者将父辈们原生态的生存情状与内心世界予以充分展露,着力展现对父母祖辈至深至切的爱。他饱含泪水,叙述了祖父及父母两代人艰辛劳碌的一生,集中写了他们的勤劳与善良、质朴与坚韧,也写了对祖父离世无尽的悲痛和永远的遗憾,充溢着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和痛彻心扉的疼痛感。他倾情乡间泥土,留恋农村的土路,咏叹拓荒的牛,甚至感念故乡的雨雪,都是为了抒写亲人的人生。《故乡飘来的雨》、《融入土地》都写到了祖父艰难曲折的人生履历,写了那一代农民对土地的依恋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巧妙地选择了一个切入点,就是老人与雨水的因缘,“我亲眼看到过故乡的许多人在雨中走了一辈子,最终也没有从雨中走出来,我的祖父就是如此。他活了整整一百岁,一百年前他出生在一个雨天里,一百年后他又倒在了雨中。他在一场小雨后走出家门,不慎滑倒在街上,从此再没有爬起来。在守灵的日子里,大雨仍下个不停,灵棚花圈、烧纸都浸泡在水中。可是出殡那天,雨突然停了,等下葬结束,雨又淅淅沥沥下起来。”作者为此感念世事,感叹上苍,感悟人生。其实,作者倾注笔墨最多的,还是“父母不屈服于命运而与命运抗争的执著和决绝”。《父亲在路上》写到了对父亲永久的怀念,他从“父亲与路”这个角度,体现了对父亲及其同时代人的生命观照。“父亲从十二岁起,就跟着爷爷跑买卖,一辆小土车,爷爷在后面推,父亲拴根绳子在前面拉,一直拉到十七八岁。二十岁后,父亲只身闯关东,跑遍了东北的三个省。三十岁后,父亲返回老家,成了拉脚人,跋山涉水拉砖瓦石料。四十岁后,父亲当起了菜贩子,每天从离家几十里、上百里的集市贩菜,四处叫卖。五十岁后,父亲到县城收废品,整天拉着车子满街跑。直到七十多岁了,才把那辆破板车扔在后院里,不再出远门。”就这样,“父亲拉着车子在路上走了六十年,最多时一天走过90公里路。”“除去农忙时不出门的日子,父亲平均一年要在路上十个月,每天至少走10公里,一年下来,大概要走3000多公里,六十年,走了不下于180000公里。也就是说,父亲这辈子走过的路,已经相当于绕地球走了四圈半。”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为了把儿女抚养长大,这位父亲一辈子不停步地在路上走,熬过的酷暑严冬,走过的凄风苦雨,遭过的艰难困苦,受过的世态炎凉,难以用数字计量。作者很少直接表白对父亲的崇敬和挚爱,但却把深沉真诚的崇敬和挚爱凝聚于笔端,一点一滴地灌注在沉重凝练的文字里。几乎所有写亲情的文章中,都有他父亲那坚韧刚强的背影。作者用真挚的爱心写母亲,也像从“脚步”入手写父亲一样,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角度,这就是如何“暖心”。在《拿什么为你御寒》中,写到母亲年轻时为了维持家计,冬天经常顶风冒雪,忍饥受寒,挑水、做饭、洗衣服、收拾家务,一天到晚地忙个不停。“由于受了太多的寒冷,那些寒冷早已像病菌一样侵入到她的肌肤中,钻进了她的血液和骨子里,在她的体内长久地住下来,同时也浸入到她的心灵中,在她心灵深处留下了不堪回首的记忆。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受冷受怕了,不能见冬天,穿再多的衣服也暖不过来。”作者用冷峻的笔写透了母亲“心中的寒冷”,作为亲生儿子,此刻他的心自然也会被“寒冷”笼罩,情不自禁地发出泣血的呼唤:“母亲,我拿什么为你御寒!”留下了意蕴深长的回味和遐思。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作者对他自幼生活的乡村充满了眷恋,他爱这里的砖瓦草木,他爱这里的父老乡亲。他用饱含浓情的笔触,不仅写了自己的祖父、父母,还写了一村人的悲欢和追求。这是一群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他们对田野的守望,对泥土的痴情,对城市逼近的忧虑,以及墙根下老人对生命的留恋,都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栩栩如生。可以看出,作者有着浓重的人文情怀,有着执著的原乡情结,不论走到哪里,故乡都装饰着他的梦境。在城市住久了,耐不住阵阵喧嚣和滚滚红尘,禁不住怀念乡村的宁静和淡泊。他甚至以虚拟的手法,描述了“盖间茅屋回乡下”的痴心梦想,叙述了“小河边的梭罗”的原生态体验。正因为对故乡的特殊感情,所以近年来城市逼近村庄的现实也让作者忧心忡忡。
作者的原乡书写并没有拘泥于出生地的小村庄,还涉及了单县及鲁西南的拓展书写,突出了对于大原乡的情感体认与身份认同。在这些叙述中,作者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文景物纳入写作视野,因此,这一地域也就具有了文化空间的独特意义。《黄河滩日记》、《黄河滩上的一棵树》、《静静的浮龙湖》、《两座牌坊的百年沧桑》、《定陶之意》等篇章,都展现出作者对于鲁西南大原乡空间的深情厚谊。万枝丹彩的桃花园,典雅精致的庄子观,精彩纷呈的商羊舞,朴实古拙的节孝碑,洒脱超然的河边古柳,碧波荡漾的浮龙湖,精美绝伦的百狮坊、百寿坊,古色古香的商圣园、仿山庙堂等等,都是这块地域的文化符号,都从不同侧面体现了这方水土的人文内涵。
文学创作需要确立一种原乡精神,本土经验是一个作家写作的精神底子。所以,发现与彰显本土文化的品格与气质,塑造一种富有生命、文化、审美等多种意味的原乡形象,就显得十分重要。在这个问题上,首要的就是要在视野襟怀与审美趣味上富有超越性,来自于现实又超越现实。也就是说,要搞好本土文学创作,就必须站在时代的高度和历史的维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思维方式,尽力把握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抓住地域性的根脉与神韵,严肃认真地对生存、命运、时间、社会以及历史,进行综合性观照和抒写,从人性深处还原出生命、生存更为直接的历史记忆和生命体验。在这方面,新华的散文创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希望新华今后的创作能够走得更高更远,除了写作技巧的进一步提高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在本土地域经验的基础上,拥有宏大的全球化视野,从宏观和本质的角度观照本土题材,力求在审美风格及价值观方面具有普遍意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作品的质感和内涵,从原乡情结中更直接地触摸到原乡精神。愿与新华切磋共勉。
谨为序。
我与新华的结识是缘于文学。认识他之前,先从报刊上读过他的几篇作品,灵动质朴,很有好感。后来在市里的一次文学活动中不期而遇,开口一谈就是文学的话题,多有新见,很有共识。及至熟悉之后,我才知道他是单县人,从小在农村长大,有过十多年的军旅生涯,转业后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去年市级作协换届时,他被选为作协副主席,我们便有了在一起合作共事的机会。新华从在部队时就钟爱文学,长时期矢志坚守,笔耕不辍,曾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散文作品30余万字,先后出版散文集《仰望大山》《最后一头耕牛》。前不久,当他把第三本散文集 《大雪覆盖的村庄》文稿送给我,并请我作序的时候,我深为他的勤奋敬业所打动,却之不恭,只好妄点春秋了。好在先睹为快,也是向同道学习的极好机会。
收入本书的作品,我是一口气读下来的,虽然走马观花,却也闻花识香、一叶知秋,受到了强烈的感染和共鸣。最突出、最撞击心灵的感觉,就是作者那种近乎朝圣般的原乡情结,以及作品所呈现出的虔诚真实的原乡精神。
“原乡”本来是一个人类学概念,即指远离故乡的移民族群的原始故乡。在文学语境里,“原乡”不只是一个地理概念,主要指涉那种对原始故乡的亲情、血缘、习俗、文化的认同与回归,实质上是建构在文化心理基础之上的乡亲故土、文化故乡和精神家园。因此,“原乡”形象的书写,“原乡”精神的塑造与追求,往往成为一个作家创作的出发点和自觉使命。举凡优秀的作家,总能在作品中营构出风格独具的艺术审美空间,给人耳目一新的特定文化地域的标识。譬如鲁迅笔下的鲁镇,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边陲,孙犁笔下的荷花淀,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等等,都凝结了作家浓厚的原乡情结,构建了既鲜明又独特的原乡精神图谱。
新华是从单县一个离县城较近的乡村里走出来的,村里有他童年的梦境,有他青少年的足迹和身影,有他相亲相爱的兄弟姐妹和父老乡亲。小村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石,都承载着他的喜怒哀乐和酸甜苦辣。就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平原乡村,一直是他念兹在兹,连做梦都恋恋不忘的精神原乡。收入书中的绝大部分文章,写的都是发生在这里的风物人事。新华以真挚的情感,充沛的想象,融汇现代城市人的审美眼光,力图通过原乡体验及叙事,勾画了一幅幅真实生动的故乡风物图景,意在追寻一种理想的人生状态与质朴的生活形态。
从空间维度来看,作者的原乡叙事是从一个基点,也就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乡间小村,辐射至曾经求学读书的单县县城,也涉及到步履所经的菏泽城乃至鲁西南。作者以近乎朝圣的心态,捕捉一个个鲜活灵动的场景和故事,一再表达他对生命原点及其写作动力来自于生他养他的家乡故土。他把乡间的泥土,看做“故乡的肉和灵魂”,认为是祖祖辈辈“衣食的来源,生存的根基”。他结合自身的感受深情地倾诉,“那些离开泥土投奔城市的人,无论在城里生活多久,也终归是个洗不净身上泥土的人。他们无论怎样伪装自己,话语里总少不了土腔土调,呼吸中总是含着泥土的气味,空虚的内心总没有着落,孤独的灵魂总是无法安放。”而“当他们回到那个满是泥土的村庄,面对那些泥屋泥院和满脸泥土的人,他们的内心里会有一种愧疚感,那时候才知道自己与泥土的关系,走得再远也会回来”。他把回乡的路视为“一条朝圣的路”,发自肺腑地表达了这种朝圣般的原乡情结:“置身于喧嚣纷扰的城市中,我常常找不到心灵的归宿,像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当精神空虚时,便愈加思念故乡,只有回到故乡,才觉得心里有了温暖,精神有了依靠”,“如今,故乡的土地在我心中已经成为一片圣土,那些和父亲母亲一样终生守望着土地,耕耘在土地上的乡下人,都成了我心中的神人和圣人”。他执著地认为,“回一次乡下,无异于是一次对村庄、对土地、对庄稼、对乡人的朝圣。自然,那回乡的路,便成为一条朝圣的路!”这是一种深情的呼唤,是一种返璞归真、叶落归根般的纯朴和坦荡。比之那些进城后在灯红酒绿的名利场中迷失自我、厌弃故乡的现象,这种原始的冲动和本真,无异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赤子情怀。
于是,流动在家乡岁月里的那些熟悉的人和事,物和景,便成了他写作的丰富源泉和不竭动力。他把家乡的雪写得格外曼妙美丽:“一场大雪,仿佛使乡村回到鸿蒙时代,天地浑然一片,田野寂静无声,又仿佛把乡村变成了一个童话世界,万物纯洁无暇,一切肮脏丑恶的东西都隐遁而去,一年的辛苦和疲劳都被这场大雪赶走了”。面对茫茫碧野,他由衷地感叹:“若是能把这样的世界留住多好啊!”他把乡间的牛写得十分憨厚可爱:“所有熟悉牛的人,谁不知道牛是世间最老实听话的、最忍辱负重、死后又给人以最大奉献的一种牲畜呢!”“只有牛最忠诚憨厚,最耐得住性子,也最舍得卖力气。耕田犁地,最靠得住的就是牛。”他为牛的任劳任怨唱赞歌,也为牛的挨打受辱鸣不平。他把乡间的生灵写得活灵活现:报晓雄鸡的引吭高歌,下蛋母鸡的不卑不亢,驴子嚎叫的痛快淋漓,夏秋蝉鸣的清脆悦耳,雨中蛙声的断断续续,林中鸟啼的宛转悠扬,共同演绎为农村特有的交响乐和大合唱,作者把这些耳熟能详的生灵饶有兴趣地称之为“乡间歌手”,并对这些陪伴他长大的歌手充满诗意的想象。有了城市生活的对比,看家乡的角度就发生了变化。他对“从故乡飘来的雨”情有独钟,对“一条被抛弃的路”朝思暮想,对“方言的温暖”念念不忘,对“我的舌尖,我的美味”津津乐道,对“牌坊的百年沧桑”心追神往。
在本书的原乡叙事中,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对故乡亲人的书写。作者将父辈们原生态的生存情状与内心世界予以充分展露,着力展现对父母祖辈至深至切的爱。他饱含泪水,叙述了祖父及父母两代人艰辛劳碌的一生,集中写了他们的勤劳与善良、质朴与坚韧,也写了对祖父离世无尽的悲痛和永远的遗憾,充溢着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和痛彻心扉的疼痛感。他倾情乡间泥土,留恋农村的土路,咏叹拓荒的牛,甚至感念故乡的雨雪,都是为了抒写亲人的人生。《故乡飘来的雨》、《融入土地》都写到了祖父艰难曲折的人生履历,写了那一代农民对土地的依恋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巧妙地选择了一个切入点,就是老人与雨水的因缘,“我亲眼看到过故乡的许多人在雨中走了一辈子,最终也没有从雨中走出来,我的祖父就是如此。他活了整整一百岁,一百年前他出生在一个雨天里,一百年后他又倒在了雨中。他在一场小雨后走出家门,不慎滑倒在街上,从此再没有爬起来。在守灵的日子里,大雨仍下个不停,灵棚花圈、烧纸都浸泡在水中。可是出殡那天,雨突然停了,等下葬结束,雨又淅淅沥沥下起来。”作者为此感念世事,感叹上苍,感悟人生。其实,作者倾注笔墨最多的,还是“父母不屈服于命运而与命运抗争的执著和决绝”。《父亲在路上》写到了对父亲永久的怀念,他从“父亲与路”这个角度,体现了对父亲及其同时代人的生命观照。“父亲从十二岁起,就跟着爷爷跑买卖,一辆小土车,爷爷在后面推,父亲拴根绳子在前面拉,一直拉到十七八岁。二十岁后,父亲只身闯关东,跑遍了东北的三个省。三十岁后,父亲返回老家,成了拉脚人,跋山涉水拉砖瓦石料。四十岁后,父亲当起了菜贩子,每天从离家几十里、上百里的集市贩菜,四处叫卖。五十岁后,父亲到县城收废品,整天拉着车子满街跑。直到七十多岁了,才把那辆破板车扔在后院里,不再出远门。”就这样,“父亲拉着车子在路上走了六十年,最多时一天走过90公里路。”“除去农忙时不出门的日子,父亲平均一年要在路上十个月,每天至少走10公里,一年下来,大概要走3000多公里,六十年,走了不下于180000公里。也就是说,父亲这辈子走过的路,已经相当于绕地球走了四圈半。”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为了把儿女抚养长大,这位父亲一辈子不停步地在路上走,熬过的酷暑严冬,走过的凄风苦雨,遭过的艰难困苦,受过的世态炎凉,难以用数字计量。作者很少直接表白对父亲的崇敬和挚爱,但却把深沉真诚的崇敬和挚爱凝聚于笔端,一点一滴地灌注在沉重凝练的文字里。几乎所有写亲情的文章中,都有他父亲那坚韧刚强的背影。作者用真挚的爱心写母亲,也像从“脚步”入手写父亲一样,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角度,这就是如何“暖心”。在《拿什么为你御寒》中,写到母亲年轻时为了维持家计,冬天经常顶风冒雪,忍饥受寒,挑水、做饭、洗衣服、收拾家务,一天到晚地忙个不停。“由于受了太多的寒冷,那些寒冷早已像病菌一样侵入到她的肌肤中,钻进了她的血液和骨子里,在她的体内长久地住下来,同时也浸入到她的心灵中,在她心灵深处留下了不堪回首的记忆。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受冷受怕了,不能见冬天,穿再多的衣服也暖不过来。”作者用冷峻的笔写透了母亲“心中的寒冷”,作为亲生儿子,此刻他的心自然也会被“寒冷”笼罩,情不自禁地发出泣血的呼唤:“母亲,我拿什么为你御寒!”留下了意蕴深长的回味和遐思。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作者对他自幼生活的乡村充满了眷恋,他爱这里的砖瓦草木,他爱这里的父老乡亲。他用饱含浓情的笔触,不仅写了自己的祖父、父母,还写了一村人的悲欢和追求。这是一群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他们对田野的守望,对泥土的痴情,对城市逼近的忧虑,以及墙根下老人对生命的留恋,都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栩栩如生。可以看出,作者有着浓重的人文情怀,有着执著的原乡情结,不论走到哪里,故乡都装饰着他的梦境。在城市住久了,耐不住阵阵喧嚣和滚滚红尘,禁不住怀念乡村的宁静和淡泊。他甚至以虚拟的手法,描述了“盖间茅屋回乡下”的痴心梦想,叙述了“小河边的梭罗”的原生态体验。正因为对故乡的特殊感情,所以近年来城市逼近村庄的现实也让作者忧心忡忡。
作者的原乡书写并没有拘泥于出生地的小村庄,还涉及了单县及鲁西南的拓展书写,突出了对于大原乡的情感体认与身份认同。在这些叙述中,作者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文景物纳入写作视野,因此,这一地域也就具有了文化空间的独特意义。《黄河滩日记》、《黄河滩上的一棵树》、《静静的浮龙湖》、《两座牌坊的百年沧桑》、《定陶之意》等篇章,都展现出作者对于鲁西南大原乡空间的深情厚谊。万枝丹彩的桃花园,典雅精致的庄子观,精彩纷呈的商羊舞,朴实古拙的节孝碑,洒脱超然的河边古柳,碧波荡漾的浮龙湖,精美绝伦的百狮坊、百寿坊,古色古香的商圣园、仿山庙堂等等,都是这块地域的文化符号,都从不同侧面体现了这方水土的人文内涵。
文学创作需要确立一种原乡精神,本土经验是一个作家写作的精神底子。所以,发现与彰显本土文化的品格与气质,塑造一种富有生命、文化、审美等多种意味的原乡形象,就显得十分重要。在这个问题上,首要的就是要在视野襟怀与审美趣味上富有超越性,来自于现实又超越现实。也就是说,要搞好本土文学创作,就必须站在时代的高度和历史的维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思维方式,尽力把握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抓住地域性的根脉与神韵,严肃认真地对生存、命运、时间、社会以及历史,进行综合性观照和抒写,从人性深处还原出生命、生存更为直接的历史记忆和生命体验。在这方面,新华的散文创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希望新华今后的创作能够走得更高更远,除了写作技巧的进一步提高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在本土地域经验的基础上,拥有宏大的全球化视野,从宏观和本质的角度观照本土题材,力求在审美风格及价值观方面具有普遍意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作品的质感和内涵,从原乡情结中更直接地触摸到原乡精神。愿与新华切磋共勉。
谨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