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7月1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怎样收取?

      7月11日,家住定陶区的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想咨询一下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是怎样收取和使用的?”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土地征收报批之前,县区财政部门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将负担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一次性足额划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专户,并出具资金缴纳票据。如果土地未被批准征地或批准征收面积小于申报面积,已经预拨或多拨付的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退回原拨付单位。 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