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8月0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如何申请公共租赁房?

      8月2日,市民冯女士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想了解一下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二是申请人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在18333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三是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市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四是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产权房屋(已购买商品房但未交付使用的,视为有房家庭);五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可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是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二是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三是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