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1月2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8]

一车辆非法超量运输烟花爆竹受处罚

警方提醒,临近春节,商家要合法经营,从正规渠道进货
本报讯(记者周天宇)日前,一辆满载着烟花爆竹的威海籍大货车趁着夜色,企图将超量货物从湖南送到威海,不料被高速交警查获。依据我国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运输公司超量货物被暂扣,同时被处以2000元罚款。
   前不久的晚上9点多,菏泽高速交警在日南高速公路鲁豫主线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灰色解放大卡车包装严实,停放在停车区。检查发现,车内装载的全是烟花爆竹,系从湖南彰益市烟花爆竹企业进货,准备运往山东威海销售。与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联系后,通过检查有关手续,发现该车司机、押运员都有资质,运输单据开具的是1600箱货物。但民警逐一清点后却发现,该车实际装载2768箱,属于严重超量运输。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中违反许可事项的有关规定,民警责令对超量货物进行暂扣,同时给予2000元的处罚。
   公安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临近年关,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社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氛围,广大烟花爆竹运输经营企业一定要守法经营,从正规批发企业进货,杜绝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扰乱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