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70405期 第A7版: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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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4月0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7]

菏泽市第三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公告

(截至3月30日12∶00)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3月28日至3月29日(第三批)交办我市的23项问题,截至3月31日,已办结23项(详见附表)。其中,查处属实的16项,不属实7项。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等措施。具体情况见下表。
         受理编号HZX20170329005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曹县郑庄乡郑庄开发区诚意汽贸,排放的污水进入其厂区的深井,现在这眼井仍存在。当时是郑庄乡政府把河套园村的耕地租给生产电瓶的企业,导致污染。希望乡政府返还农用耕地。
   受理编号HZX20170329007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曹县王集镇徐楼行政村白老家村气味污染,附近村有企业做皮毛加工,污水流到该村造成污染,皮毛和垃圾堆放得到处都是,影响该村村民正常生活。
   受理编号HZX20170328009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曹县郑庄乡河套园村北的曹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多次投诉未解决,环保部门偏袒企业,提供第三方监测报告称达标,群众对肉眼可见粉尘能够达标有异议。另该公司夜间还有噪音。
   受理编号HZX20170328014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单县南城魏六行政村天元造纸厂、天元热电厂,热电厂没有环保手续、粉尘污染严重、噪音特别大,造纸厂污染水呈灰色黏稠、气味很大,污染地下水,南侧河水受到污染。
   受理编号HZX20170328015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单县孙溜镇常兴寨赵庄天元造纸厂污染水管,从田地通过,漏水,种的树都死了,种庄稼种不成。
   受理编号HZX201700328017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单县园艺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尚舜化工等周边几个企业排放废气,都是星期六、星期日早4点至6点。
   受理编号HZX20170328018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单县南城办事处天元造纸厂排放污水,天元热电大气污染。
   受理编号HZX20170328019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单县北城办事处三官庙行政村东边庙后有很多小企业,没有任何手续,大气、水、噪音等污染都有,对周边村民身体有危害。
   受理编号HZX201703270007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群众反映定陶区马集镇蔡楼行政村李浴池村街上西头有家加工粉皮的作坊,锅炉冒黑烟,废水排入村里下水道。
   受理编号HZX20170329010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群众反映定陶区高速路口旁边有家鼎森木业,每天飘粉尘,有气味,冒黑烟。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受理编号HZX20170328012、HZX20170329001、HZX20170329006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群众反映定陶区孟海镇苗古店村北有一粪场,没有任何处理设施,气味恶臭,夏天苍蝇多,污水直接渗到地下,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受理编号HZX20170327008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东明县东明集镇井店村南有一隆源板材厂,有气味、冒黑烟。
   受理编号HZX20170328013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麒麟镇麒麟农化,春节前后散发非常难闻的气味,晚上睡觉能熏醒。
   受理编号HZX20170328010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崔柳行村旁边多家化工厂,早上气味刺鼻。2、鄄城华星玻璃烟囱冒烟。
   受理编号HZX20170328011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鄄城县彭楼镇北高庄村东南角养鸭大棚,距离村民距离较近,味道非常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受理编号HZX20170329018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鄄城县陈王社区赵庄,临商路口东赵庄东侧,临商路边河沟污水污染严重。不清楚污水来源。
   受理编号HZX20170329004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牡丹区国色天香小区物业打井私采地下水,水利部门未及时制止。
   受理编号HZX20170329003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开发区华英路北水岸嘉苑北部下水道,污水通过井盖溢出来直接流入赵王河,臭气熏天。已有七八天,现在还在流污水。
   受理编号HZX20170329009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牡丹区小留镇吕庄村西路边有家鸡粪场,气味大苍蝇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受理编号HZX20170329002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群众反映镇驻地恒基商混北邻有一塑料颗粒厂,污水渗到田地里,造成1亩半庄稼死亡。
   受理编号HZX201703270009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群众反映的牡丹区东城办事处,八一街与步行街桥北侧两个排污口,桥东西各一个,每天往河里排放污水,污染护城河的问题基本属实。河道管理人员每天打捞河内垃圾,也发现了此处情况并进行了报告。
   受理编号HZX20170327006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曹县庄寨镇上有酸臭味,怀疑是化工厂排放,但不知道是哪里排的。
   受理编号HZX20170327010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曹县庄寨镇丁寨村与仝大营村中间有一甲醛厂和天方纸厂气味辣眼,锅炉冒黑烟。        2017年3月30日,曹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在曹县诚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院内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反映人反映的深水井。在院内有曹县诚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冲洗车使用的一个水井。
   2017年3月30日,曹县对该泡毛点进行现场检查,并当场下达拆除通知书。
   2017年3月21日,曹县环保局分管领导带领执法人员对曹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夜间突击检查,防尘设施运行正常。目前该公司已联系第三方监测公司对粉尘和噪声进行监测。3月30日下午第三方监测公司人员已到达,并开始进行监测。        2017年3月30日,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组举报受理督办单后,单县立即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1、天元造纸厂生产废水原水呈灰色黏稠,有气味,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于生产,自2016年4月份至今无废水外排,南侧河岸无入河排污口,气味是原水散发的气味,污水管网部分盖板损坏所致。2、天元热电厂(单县华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有环保手续,为减少噪音污染,该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5日安装了消音设备。粉尘污染问题确实存在,该公司属于工业废渣焚烧发电,所产生的废渣需经过晾晒才能使用,对废渣晾晒场地采取了硬化地面、洒水车定时洒水,废渣存放防网覆盖。污泥晾晒、煤渣运输、装卸是造成粉尘污染的原因。
   2017年3月30日,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组举报受理督办单后,单县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查看,该村确有一条污水管网,属天元集团原通往单县惠河废水专线,该公司自2016年4月份至今废水已全部回用,废水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无废水外排记录。自2016年4月至今无废水外排。2017年3月30日上午,单县对尚舜化工及周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单县园艺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尚舜化工等周边几个企业排放废气,都是星期六、星期日早4点至6点的问题属实。1、天元造纸厂排放污水,该厂自2016年4月份至今处理废水全部回用,无废水外排。2、天元热电厂(单县华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有环保手续,大气粉尘污染问题确实存在,该公司属于工业废渣焚烧发电,所产生的废渣需经过晾晒才能使用,对废渣晾晒场地采取了硬化地面、洒水车定时洒水,废渣存放防网覆盖。污泥晾晒、煤渣运输、装卸是造成粉尘污染的原因。2017年3月30日单县进行了调查。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情况基本属实。2017年2月,环保部门联合马集镇政府,对该作坊下达停产整治的通知(定环函【2007】2号),要求该粉皮加工户停产整治。群众举报的锅炉冒黑烟,废水排入村里下水道。情况属实。2017年3月29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关于鼎森木业飘粉尘,有气味,冒黑烟后,定陶区对现场检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每天飘粉尘,有气味问题,情况基本属实。2017年3月30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关于定陶区孟海镇苗古店村北有一粪场,没有任何处理设施,气味恶臭,夏天苍蝇多,污水直接渗到地下,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信访件后,经定陶区现场检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主要原因是在晾晒鸡粪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散发恶臭气味,给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017年3月30日,东明县对东明隆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并未发现有气味,冒黑烟现象。
   针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反馈麒麟镇麒麟农化,春节前后散发非常难闻的气味,晚上睡觉能熏醒的情况。巨野县于3月30日上午到企业现场核实,该公司已于3月23日根据环保要求停止违法生产行为。3月30日鄄城县对陈王办事处崔柳行周边化工企业现场进行检查。1、关于群众反映陈王办事处崔柳行旁边多家化工厂早晨气味刺鼻的问题,属实。2、信访人反映的烟囱冒烟的污染问题不属实。3月30日鄄城县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养殖户目前养殖的是大棚鸭,规模为5000只,鸭龄16天小鸭。大棚距离村民很近,可能由于鸭子太小异味不大,随着鸭子的增长,产生粪便量增加,加之气温升高,后期肯定会产生较大异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群众反映的异味问题,基本属实。
   经勘察,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段雷泽大道两侧边沟内存在大量污水,没有发现企业明排和暗管,怀疑为从公路部门所埋设管道内流出所致。
   据菏泽市水利局、牡丹区水务局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分工,国色天香小区打地热井是菏泽市水利局查处范围。菏泽市水利局于2017年3月25日对国色天香打地热井进行了查处,并下发了《菏泽市水利局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菏水责停字〔2017〕6号)。
   经调查了解,水岸嘉苑内部管道及化粪池长时间未清理,并且比外部市政管网低约80公分,以前水岸嘉苑都是用泵提排至外部管网。经现场查看,华英路上的雨污管网水位较高,致使水岸嘉苑内污水提排困难,造成污水外溢。
   经现场调查,该鸡粪晾晒场位于牡丹区吴店镇吕庄行政村村西,老菏鄄路西侧,距离居民最近100米左右,占地2亩左右。该鸡粪晾晒场收集养殖户鸡粪进行晾晒,晾晒后作为有机肥外售。该鸡粪场在晾晒过程中,产生较大异味,对环境造成影响。2017年3月30日下午1∶30分到达现场检查,发现该作坊将塑料瓶分拣粉碎清洗,巡查其围墙外围未发现排污口,但该作坊东墙外确实有120余㎡庄稼死亡,已要求郓城县送有资质机关鉴定。3月7日,安排管理人员对其进行了封堵(有施工日志)。3月29日,接巡查人员又发现有少量污水溢出。经现场查看,发现封堵口新老砖接茬处砖缝溢水,水量较小(有图片),当天晚上用水泥堵漏灵进行封堵,已无污水溢出(有图片)。东侧阀门有少量污水溢出,主要是阀门关闭不严,可能有垃圾卡在阀门边上,造成污水外溢,管理人员对阀门进行了调整,但还是有少量污水溢出,只有暂时封堵管网,待护城河换水时开挖更换阀门。
   近期曹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庄寨镇检查发现,山东兰生能源有限公司以树枝、木材等生物质为锅炉燃料发电,该公司于2016年7月接手了中鲁能源有限公司,8月份进入厂区进行检修,2017年1月份点火运行。中鲁能源有限公司于2008年建成以来一直停产,从前收购的树枝木材等生物质因长期堆放潮湿发酵、霉烂产生酸臭味。目前该企业尽快使用潮湿发霉的生物质燃料,不购进新燃料。2017年3月24日,曹县环保局对菏泽天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和曹县长河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1、曹县长河化工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气味。2、菏泽天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检查中未发现锅炉冒黑烟现象,但其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存在破损现象,厂区南侧有间断刺激性气味、煤堆贮存场所不规范。        监察人员采取水样一份,3月31日中午可出结果。
   当场下达了拆除通知书,目前已拆除完毕。
   其间将邀以往多次反映人及其他南邻居民进行现场监督。预计一周后出监测结果及报告。
   1、责令天元造纸厂立即对原水管网进行综合整治,更换损坏盖板,并确保10日内完成。
   2、责令天元发电厂加强污泥晾晒,废渣、煤灰运输、防尘洒水过程中的管理,并对电厂存料厂地周围安装防尘抑尘网。
   单县已责令该厂封堵废旧管网。
   责令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污染严重的TMTD车间停产治理。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针对尚舜化工有限公司异味污染严重,已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责令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管理,同时加快工艺废气蓄热式热氧化炉及废气吸收处理再提高工程进度;全面排查异味产生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限6月30日前完成。
   责令天元发电厂加强污泥晾晒,废渣、煤灰运输、防尘洒水过程中的管理,并对电厂存料厂地周围安装防尘抑尘网。
   单县已责令4处家庭作坊企业停产,并组织国土、环保、工商、电力等部门对其依法取缔。        1、供电部门对该作坊采取停电措施。2、马集镇政府当场对锅炉进行拆除。
   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更换破损布袋除尘器,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杜绝类似环境污染现象再次发生。责成定陶区进一步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如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必须依法从严处理。1、责令该粪场将存放的鸡粪彻底清除干净,消除污染。2、责成定陶区督促该粪场及时彻底清理,如清理不彻底,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该信访事项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目前该公司仍处于停产整改当中,并于3月30日下午将4万元罚款缴纳到位。
   鄄城县对鄄城宝利来树脂化工有限公司做出了改正违法行为和立案处罚决定,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企业正在整改。鉴于华兴玻璃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污染问题,鄄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在生产中对较易出现问题的工序强化管理,切实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
   根据实际情况,鄄城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养殖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养殖户限期搬迁至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彻底杜绝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现已把两侧管道堵截,并安排4台大功率抽水泵不间断抽水,进一步查证分析污水外溢原因,彻底解决两侧边沟污水问题。2017年3月25日对国色天香打地热井进行了查处,并下发了《菏泽市水利局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菏水责停字〔2017〕6号)。
   目前第一污水处理厂已经超负荷运转,正在扩建,预计6月份投入运行。现阶段人民路提排泵站提排能力小,满足不了现有的污水量,造成污水管道水位较高,准备进行改造扩建提升提排能力。针对目前情况,开发区和市城管局及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沟通后,由他们连夜加班增设临时提排设施,尽快降低华英路污水管道水位,同时对污水管网布局进行优化,尽快解决问题。
   牡丹区吴店镇政府会同环保、工商、畜牧、城乡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该鸡粪晾晒场进行清理,责令该鸡粪晾晒场立即搬迁,远离道路、村庄。目前,该鸡粪场正在清理中。
   郓城县随官屯镇政府对小塑料颗粒厂下达关停拆除通知,限期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设备与原料自行清理、拆除。逾期将依法断电、强制拆除。
   根据调查情况,曹县环保局对山东兰生能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采取措施消除异味。经检查,该公司3月30日开始喷洒除臭剂。
   曹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对菏泽天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待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该公司于3月24日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