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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5月1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关于环城堤范围内坟墓迁移的公告

环堤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是市重点工程,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根据菏泽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环城大堤上占有公共用地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坟墓迁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环城大堤上占有公共用地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所有应迁坟墓必须于2017年5月22日前全部迁移完毕。
   三、逾期未迁移的坟墓将按照无主坟墓处理。
   四、对无理取闹、阻工闹事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牡丹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