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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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5月2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郓城检察院公正执法获赞誉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存添 记者刘洋)在开展“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动中,郓城县检察院以依法全面履职为主线,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积极做好创建 “服务型”检察院这篇文章。近日,该院成功解决了一起征地补偿款上访事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受到群众好评。
   今年2月份,该院收到县郓州街道姚垓社区群众反映:村民的征地补偿款项未发放到位,村干部是否涉嫌贪污,请检察院查处,否则就去上访。该院受理后,迅速成立专案组,检察干警通过调查原始材料、走访群众,终于查明,郓城县职教中心建设征用郓州街道办姚垓社区姚垓村土地44.006亩,其中部分征地补偿款42800元没有发放,因该村干部未能及时与群众沟通,信息不公开,导致部分村民不满。该院及时向举报人公开了调查结果。并要求姚垓社区将这笔款设专户保管,在征得村民同意的前提下,公开、透明、合法支出。
   郓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绍军说:“郓城是农业大县,征地补偿款发放是村民的大事,我们不能就办案而办案,还要做好款项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此类事件的查缺补漏工作。”
   为促进款项有效落实到位,该院依法向郓州街道办事处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办事处有关监督部门对该笔款项的支出情况进行同步监督;并建议加强政务公开,对今后发放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款项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及时向群众进行公开,防止类似的问题发生。
   “我们严格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切实加强村级财物管理,检察院的办案态度让人信服。”郓州街道办事处纪检书记张同钦发出由衷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