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下一版>

<上一版

日期:[2017年06月0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东明警方扑灭火 群众财产得保障

      本报讯 (通讯员 张琰 王恩标 记者宋庆思)近日,东明警方迅速行动,将一场大火及时扑灭,保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日晚上,东明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辖区马头镇马坊村村民陈某家中发生火灾。警情就是命令,马头派出所值班民警卢法喜、张行带领派出所全体值班人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到达后,民警发现浓烟滚滚,烈火还在不断地向四周蔓延,起火现场周围堆满了玉米皮,如不及时扑灭,极有可能引燃邻近庭院,后果不堪设想。卢法喜、张行等迅速联系县消防大队,同时展开救火。为了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损失,带班民警一方面组织人员对起火处和火势走向处进行隔离,疏散围观群众;另一方面忍住刺鼻的浓烟、烈火的烤灼,用水管浇、土埋等方法全力灭火。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随后,民警对火灾现场进行二次详细检查,避免火灾死灰复燃再次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