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法治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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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9月0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本报讯 (通讯员 刘霞 记者 刘洋)8月16日,省检察院派驻郓城第一书记孙承文、高永国与郓城检察院干警,将3000元司法救助金交到县侯咽集镇大李垓村村民李老汉手中时,李老汉不时撩起衣襟抹泪,激动地连声说着感谢。这也是郓城县检察院联合省院派驻郓城第一书记为贫困被害人发放的第二笔司法救助金。
   2012年9月21日,李老汉之子聪聪(化名)与邻居李某某发生争执。李某某持随身携带尖刀朝被害人聪聪背部、胸部猛扎三刀,致其心脏、肝脏、肺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李老汉老伴亦被扎伤。儿子刚刚新婚不久,他的去世带给李老汉夫妇沉重的打击。案发后李某某家人只赔偿医疗费6万元,李老汉夫妇没有劳动能力,且老伴因儿子的去世精神失常,需要治疗,致使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系村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省检察院派驻郓城第一书记高永国通过包村了解到此事,实地走访了受害人家庭,并把这一情况通报给了郓城县检察院。该院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该院《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对接实施办法》,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决定给予李老汉家3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