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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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0月3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山东将依规给予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新华社济南10月28日电 (记者 潘林青)山东近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且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按规定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除实施创业补贴政策外,意见还在优化市场准入制度、创新金融扶持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政策等方面,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据了解,意见支持对象包括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下乡人员。其中,重点支持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的返乡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有意愿、有能力下乡的城镇科技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