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百姓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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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1月08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小区停车服务费是如何规定的?

日前,家住曹县的李存占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在菏泽城区新买了房子,想了解小区停车服务费是如何规定的?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前期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未成立业主大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车位场地使用费标准按当地制定的车位租赁费标准执行。已成立业主大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车位场地使用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位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以及其他公共部位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