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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1月2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6]

郓城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获受理

本报讯 (通讯员 杨静 记者 郑华伟)日前,郓城县“郓城青山羊、郓城小尾寒羊、郓城芦笋、郓城黄牛、郓城烧鸡、郓城泥塑、郓城西瓜酱、郓城猪肉、郓城驴肉、郓城斗鸡”共计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标志着郓城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零突破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郓城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牵头部门作用,精心筹备,申请成立了郓城县地方特产服务中心,作为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主体,打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服务平台;深入全县各乡镇,全面细致挖掘收集郓城具有地理特色的产品资料,梳理产品特色要素,确定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制定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查阅县志资料,对创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和初步论证,积极向省、市工商局请示,最终认定“郓城青山羊、郓城小尾寒羊、郓城芦笋、郓城黄牛”等10件产品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予以注册保护;及时跟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过程,加强对申报人的业务指导,并紧密跟踪商标审查事宜,解决申请注册困难,使郓城青山羊、郓城芦笋、郓城烧鸡等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得以成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