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11月2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身份证号码不合法,怎样参加社会保险?
“ 市 社 保 中 心 社 保 登 记 科 ”帮 您 办
本报讯 (记者 武占民)“我的身份证号码不合法,怎样参加社会保险?”日前,在郓城县某民营企业上班的刘先生致电本报询问。记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这事还真不用愁,能办。
据介绍,为了解决身份证号码不合法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今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下发了 《关于加强我市身份证号码不合法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增员业务经办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
根据该通知,需统一办理新增参保业务的身份证号码不合法人员包括:我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身份证号码虽不合法,但在公安户籍管理系统中确属正确,需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菏长期居住生活的外国籍及港、澳、台地区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凡身份证号码不合法人员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增员业务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登记科负责统一审核办理,停止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此项业务;县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修改维护由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统一审核办理,不再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办理。
身份证号码不合法的城镇职工及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在菏长期居住生活的外国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持本人护照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所属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并填写《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参保人的相关证件、表格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在《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签名,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并报局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报“市社保中心社保登记科”审核办理。
县区经办人员持参保人初审证件及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新增参保业务。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经办人员对参保人的证件及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无误的,报“市社保中心社保登记科”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再由窗口经办人员办理新增参保业务。
因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县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参保基本信息错误需修改维护的,由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办理程序是: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工作人员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所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参保人基本信息修改维护。窗口经办人员对参保人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经核实无误的,由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窗口经办人员在数据库中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修改为正确信息。
据介绍,为了解决身份证号码不合法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今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下发了 《关于加强我市身份证号码不合法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增员业务经办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
根据该通知,需统一办理新增参保业务的身份证号码不合法人员包括:我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身份证号码虽不合法,但在公安户籍管理系统中确属正确,需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菏长期居住生活的外国籍及港、澳、台地区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凡身份证号码不合法人员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增员业务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登记科负责统一审核办理,停止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此项业务;县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修改维护由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统一审核办理,不再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办理。
身份证号码不合法的城镇职工及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在菏长期居住生活的外国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持本人护照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所属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并填写《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参保人的相关证件、表格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在《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签名,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并报局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报“市社保中心社保登记科”审核办理。
县区经办人员持参保人初审证件及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新增参保业务。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经办人员对参保人的证件及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无误的,报“市社保中心社保登记科”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再由窗口经办人员办理新增参保业务。
因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县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参保基本信息错误需修改维护的,由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办理程序是: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工作人员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所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参保人基本信息修改维护。窗口经办人员对参保人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经核实无误的,由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窗口经办人员在数据库中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修改为正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