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法治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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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4月0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市开发区检察院

推动民行检察工作不断深化

本报讯 (通讯员 陈永玲 张淑芳记者 胡德光)随着检察机关法律职能的改变,市开发区检察院及时转变思维,准确把握基层民行检察在检察工作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充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给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切实转变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心,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民事行政检察的作用。
   “赶集式”宣传。该院高度重视民行宣传作用,充分利用开发区社区多、集市多的特点,精心准备宣传内容、制作宣传手册,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接受法律咨询,把社区集市打造为宣传检察工作的前沿阵地。同时注重民行检察工作与检察室工作的有机融合,将民行检察工作推进社区和乡村,构建“1+1”联合宣传模式,现场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
   “集中式”宣传。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开展的“举报宣传周”、“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结合市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该院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展示宣传民行案例图版,向人民群众展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受案范围、申诉条件、典型案例和开展公益诉讼、虚假诉讼等专项工作内容,加深群众对民行工作的了解。
   “网络式”宣传。该院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开展民行宣传工作,借力“两微一端”新媒体,开辟“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专栏,广泛宣传民行检察职能,让群众了解当前民行检察工作的重点。同时精选近些年办理的民事行政成功案例,多维度展示民行检察工作成效,为该院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座谈式”宣传。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院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案件线索收集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律师和司法工作者对民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律师到检察院与民行干警进行理论研讨,让其积极融入民行诉讼监督体系中,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达到拓宽案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