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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4月2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6]

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国土资告字〔2018〕2号
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五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相关材料要求
   (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23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17时 (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16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时至2018年5月29日15时,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16时;挂牌出让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东路中国银行大厦东临)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除提交竞买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中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者,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宗地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2018-28号、2018-29号宗地统一规划,作为一个标的物;2018-34号、2018-35号宗地统一规划,作为一个标的物;2018-37号、2018-38号、2018-39号宗地统一规划,作为一个标的物。
   (三)保证金交存账户: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账号:224735665329)请在汇款附言中写明所参与竞买的宗地编号。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或其他未尽事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为准。
   八、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659号
   联系人:秦廷义 王瑾 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73866617386667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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