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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5月1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市煤炭管理局

严把四道关口 确保有效管控

本报讯 (记者 张 慧)“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中,市煤炭管理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贯彻执行《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把 “坑口”“路口”“炉口”“烟口”四道关口,确保实现对煤炭市场的有效管控。
   市煤炭管理局坚持从源头抓起,会同环保、工商、交通、城管、质监等部门,认真开展生产、加工、储运、燃烧、转化等环节的联合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把“坑口”关,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严控清洁煤炭生产加工环节,通过强化井下生产现场管理、提高煤炭入洗率、开发清洁煤产品等,确保煤炭企业生产加工出符合质量标准的清洁煤炭及其制品。严把“路口”关,严控煤炭储运流通环节,深入开展经营性储煤场地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非法违规储煤场地,让劣质散煤无处落地;在高速、国省道等重要交通路口设立检查站,对进入辖区的运煤车辆进行检查,严控不达标煤炭、散煤流入。严把“炉口”关,加强煤炭质量检测,完善市、县区、企业三级煤质检测体系,建立煤质巡查制度,加大抽检频次,实现煤质检测全覆盖;加强对炉具生产销售的监管,提高炉具产品质量和节能环保性能,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环保炉具,淘汰更换落后燃煤炉具。严把“烟口”关,强化环保监管,着力抓好检测监控、环保设备升级和联合执法等,实现燃煤超低排放或近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