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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5月18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国办出台意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服务效能,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升办理企业开办事项的实际体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意见》提出,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鼓励各地在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力度。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我国企业开办便利度。
   《意见》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工作。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依法明确统一的工作要求和规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理顺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完成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