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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6月2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党员法官团队背后的故事

      时序更替,梦想前行。2018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之年,人民法官用自己的行动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下面请看“四面锦旗与四个党员法官团队”背后的故事。
  故事一: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
   吴新胜,男,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级高级法官,现任曹县法院民三庭庭长。吴新胜法官团队成立以来,审结案件260件。
   2015年10月21日,郭某驾驶货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纪秀某在倪集街道办事处发生交通事故,致纪秀某严重受伤,双下肢高位截肢,郭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该案诉至曹县法院,纪秀某受伤比较严重,家庭又较为贫困,急需费用继续治疗,但郭某声称没有钱款支付任何医疗费用,而开庭时,郭某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未到庭。庭长吴新胜、助理刘艳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一边积极对纪秀某进行情绪安抚,一边与保险公司保持沟通,最终保险公司同意并及时支付了保险金12万元,纪秀某的继续治疗费用有了保障。经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决郭某等赔偿纪秀某624938.02元。
  故事二: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
   赵大立,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级法官,现任曹县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赵大立法官执行团队成立以来,执结案件496件。
   纪秀某诉郭某机动交通责任纠纷案判决后,郭某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纪秀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赵大立、赵军华依法向郭某等送达了执行文书,同时启动了网络查控,但反馈结果显示郭某名下未有任何存款和财产,案涉车辆所挂靠的公司未显示任何账户信息。曹县法院干警随后前往开封市 (案涉车辆所挂靠公司住所地)现场查询,在得知公司账户信息后立即进行了冻结,后该账户陆续进入款项共计60余万元,曹县法院遂委托祥符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扣划。在对郭某采取拘留措施和多次劝导后,郭某也主动履行了剩余的执行款项,该
  案执行款项全部执行到位,此案圆满执结。
  故事三:公正办案快速维权
   王俭春,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级法官,现任曹县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王俭春执行法官团队成立以来,执结案件592件。
   2015年12月2日,李秀某向周某借款20万元,赵广某等人提供连带保证,借款到期后有借款14万元未归还,周某向曹县法院起诉,曹县法院判决李秀某等人归还借款。该案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李秀某等人仍不归还借款,2018年6月12日,周某向曹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党员法官干警王俭春、冯彦忠接受该案后第一时间向李秀某等人送达了执行文书,第一时间启动了网络查控,第一时间采取了冻结和扣划,执行款项到位以后又第一时间通知周某领取了执行款,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执行终结用时仅3天。
  故事四: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康兴全,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三级法官,现任曹县法院执行一庭执行团队长。该团队成立以来执结案件469件。
   “我以为这个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谢谢康法官,真的太感谢了!”6月26日一早,当事人郑某专门来到曹县法院,亲自将一面写有“健康侵权丙申赔偿难 秉公执法戊戌终如愿”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的手中,感谢执行法官康兴全团队尽心尽责、快速将赔偿款执行到位。
   据悉,2016年6月12日,郑某与孙某因生活矛盾发生冲突,孙某动手将郑某打伤,该案经本院审理,判决孙某赔偿郑某医疗费10000元。孙某拒不履行,2018年6月8日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康兴全仔细了解案情,多次与孙某及孙某的代理律师进行沟通,释法明理,晓之利弊,做孙某思想工作。最终,孙某主动将执行款项交至法院,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郑某领款时,忍不住连声道谢,面对当事人郑某的连声感谢,康兴全坦然地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说完这句话,康兴全又继续忙于其他案件的执行工作了。 通讯员 张新景 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