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民生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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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7月2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8]

让青春焕发绚丽光彩

——山东大学“新知青新家乡”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侧记
“虽然在远方,还是常想起。漫步小树林,海边迎晨曦……”7月17日上午,从郓城县丁里长镇中心小学的教室里传来嘹亮的歌声,这是山东大学“新知青 新家乡”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及安全教育夏令营的情景。
   本次安全教育夏令营是山东大学法学院“反性侵、家暴、欺凌”普法宣传及安全教育实践团队系列活动之一。本次夏令营最终招收了40多名同学,通过知识竞跑、角色扮演、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小朋友们认真学习,积极参加活动。”说起和学生们的相处,团队里的一位笑容灿烂的女生这样回答。她是卢菲,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和来自山东潍坊的孙永超、陕西汉中的刘世宽一起带队开展本次安全夏令营。作为一名从郓城走出的山大学子,在刚得知招募学校开展“新知青 新家乡”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时,她便想到了自己的家乡郓城县,决心通过自己的实践回报家乡。她精心构思,和队伍里其他7名同学,反复讨论、精益求精,最终形成了一套有关法律宣传及安全教育的系列方案。
   在30多摄氏度的高温天气里,40多个人挤在一间教室里上课。“我们可不可以用湿手摸插头?”“不可以!”这是团队成员孙永超上课的情形,他灵活利用现有条件,通过情景带入,“安全密室逃脱”等方式,深入浅出地为孩子们讲解暑期安全的知识,包括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泄漏……小朋友们跟着老师的思路认真地思考,并在课后自己做了总结。虽然天气很热,但是看到孩子们对安全知识、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这些大学生们在汗流浃背中感受到了被需要的喜悦。
   7月17日下午,“新知青 新家乡”队员与郓城县人民检察院取得了联系,来自郓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团委书记于露、团委副书记王存添和未检科员张晓航为本次夏令营3到6年级的孩子们讲演了一堂生动的性别教育课。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孩子们学会了爱惜自己的身体,懂得了“十大不准触碰”的地方,提高了自我保护的能力。一双双渴望的眼神让检察官张晓航感慨不已。“山东大学新知青开展的本次安全夏令营,非常有意义。”团委书记于露说。
   据悉,后续夏令营活动期间还将开展“安全游园会”等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活动项目与学习方式,给孩子们带来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与此同时,另一场夏令营活动正在筹备中。山东大学新知青们将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关注家乡发展,用知识助力家乡振兴,在实践中实现人生的价值,为自己的青春增添光彩。 通讯员 卢菲 记者 郑华伟